上海普陀,74岁离异老人身患绝症只剩3个月生命,想把自己唯一的房子留给相伴十几年的56岁女友,并指定她当意定监护人,儿子都点头同意了,公证处内部却吵翻了天,只因女方没离婚,工作人员认为有违公序良俗,最终直接终止申请不予受理!
真正让公证员李辰阳犹豫的,不只是桃姐能不能拿到房子,而是老张失去表达能力后,谁能替老张签医疗文件、安排照护、处理身后事务。李辰阳早在2015年底就碰到过相近难题。
一名北京男子在上海住院,身边只有未登记结婚的女友。北京男子原本想把北京住房留给女友,医院后来找到肝源,手术突然排到当天下午。
李辰阳上午接到申请,当时没有成熟文本,只能抓紧核对意思表示和材料,在下午两点前完成公证手续。
移植最终没有成功。医院需要签署医疗处置文件时,女友依据已经形成的安排完成签字。北京男子去世后,丧葬等事务也由女友处理,可房产继承并未因此顺利解决。
原因很清楚,意定监护解决的是失能后的决定权,不会自动产生配偶身份和法定继承权。房屋要留给监护人,还得另立遗嘱、遗赠,或者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这条区别,后来在上海另一宗案件里经过了法院检验。马某的妻子于2011年去世,未婚未育的独子于2017年去世,马某随后独居。附近水果摊主刘某长期照应马某。
2017年,马某与刘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刘某承担生活、医疗、养老和身后事务,马某去世后把房产、存款等交给刘某。协议签订后,刘某带着妻女搬入马某住所共同生活,双方又在2019年3月办理公证。
2021年12月31日,马某去世。马某的姐妹、外甥质疑马某签约时认知能力不足,案件进入诉讼。法院没有只看房产价值,也没有只听亲属意见,而是核对签约时的精神状态、协议内容和刘某多年履约情况。
2024年5月17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确认协议有效。刘某获得支持的依据不是与马某关系亲近,而是马某意思真实、协议有效,刘某确实完成了约定的照料和后事。
回到普陀区的老张申请,老张患胆管癌晚期,桃姐照顾老张多年,老张的儿子也表示不反对。难点在于桃姐法律上仍处婚姻存续期间,公证处担心监护、感情关系与唯一房产集中在同一人身上,日后可能发生争议。
李辰阳则认为,法律没有规定已婚者当然不能担任意定监护人,老张清醒时作出的选择也不能轻易被忽略。
此后,普陀区没有停在一次争论里。2024年12月,当地发布居村委参与意定监护事务的指引,2025年又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培训,让居委会协助核实家庭关系、长期照护和本人意愿,并通过走访、监护报告等方式参与监督。
2026年,上海黄浦区又为81岁的张老伯建立意定监护与特殊需要信托组合。张老伯长期照顾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老伴和患一级精神残疾的儿子,相关安排把医疗照护交给监护人,把生活费、护理费交由信托账户定向支付,再由公证处和居委会共同监督。
这些后续实践说明,争议的处理办法不只是办或不办。把监护、财产和监督拆开,留下稳定的证据和履约记录,既能防止财产被不当控制,也能让老人清醒时作出的决定得到落实。
至于桃姐是不是想吃绝户,现有材料没有欺骗、胁迫或侵占的证据。可以讨论程序风险,却不能先用一句难听的话替老张作决定。
信源:上观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