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被判败诉的全部都要提出再审,
让LV吐出以前胜诉获得的不当获利,
广东高院,北京知识产权局明确说明,宝相花柿蒂纹,是中国千年公共传统文化纹样,不属于任何企业私有。
再加上如今LV状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也败诉了,那么问题来了,如今都已经明确宝相花是公共纹样,是不是可以收回LV的图案专利,此前被它起诉的企业们是不是也能够翻身了。
要知道,自从茉莉奶白败诉一事开始,大家才知道,这么多的街边小店到品牌企业都被LV起诉了商标侵权,败在其手下的不计其数,如今是不是能够提出再审。
开门做点小生意不容易,如果是和LV同行业且模仿相似的被告那么无话可说,但是一些街边小吃店以及行业完全不相关都被挤压得无法生存,这就太过分了。
本来就是我们老祖宗千年来流传下来一直沿用的公共纹样,就算是侵权也是外来企业侵权才对,何况我们都无偿向全世界分享使用了。
按道理,其实所谓的知识产权得是自创原创的才能享有保护权利,像LV这种拿来就申请的一概不给通过。
大家觉得呢?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