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明知自己有性病,50次性交易、1年9个月、罚款3000元:8月21日,那些和她有过性交易的“丈夫们”此时会不会吓得浑身冒汗了吧!
据悉,贵州长顺县一个女子,她在2019年就知道自己感染了艾滋病,可是明明知道自己有病,但还是在2024年12月开始在出租屋里卖淫,到2025年12月被抓,累计交易了50次左右。最后法院判了她一年九个月,罚金3000块。
消息一出来,评论区直接炸了。
有人说判得太轻了,50次啊,这是在拿别人的命开玩笑,要知道,50次交易,直接或者间接被传染的人数量,可以百次甚至更多。
而一旦被传染,除了治病花钱,更严重的是很多家庭关系破裂,危害性太大了。
也有人说判得不重,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被传染了也是活该。
活该是不假,但是这不妨碍这名女子的行为确实是违法了,就应该接受法律制裁。
首先看看这种行为为什么违法了。
这种事,不是说非得把别人传染了才叫犯罪。
只要你明知自己有艾滋病还去卖淫嫖娼,不管有没有造成实际感染,这个罪就已经成立了。
法律惩罚的不是“传染了谁”,而是“你明知自己有病还故意把别人置于风险之中”这个行为本身。
打个比方,酒驾没撞到人就不算违法了吗?当然不是。法律惩罚的是你把别人置于危险之中的那个决定,而不是等出了事再算账。
那一年九个月、3000块罚金,到底轻不轻?
说实话,我看完这个消息也陷入沉思。
50次交易,潜在的受害者可能有50个人,甚至更多,因为那些嫖客回家后还可能传染给伴侣,而且这些嫖客本身就不检点,在他们不知道自己被传染的情况下,或许还会传染除了自己的妻子另外更多的人,想想就可怕。
这个案件,法院说得很清楚:从重处罚的理由是“明知患艾滋病仍实施卖淫行为,潜在社会危害较大”;从宽处理的理由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
但话说回来,3000块罚金确实让人心里不太舒服。50次交易,就算一次收100块,那也是5000块收入——罚金才3000,连违法所得都没罚干净。
而且50次可能也不是准确数据,可能更多。
再说,比起50个家庭可能面临的灭顶之灾,3000块又算什么?根本不值一提。
所以此消息发布后,这也是是很多网友愤怒的原因。
还有,那50个嫖客现在怎么样了?
他们可能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曾经和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发生过关系。
或许他们可能也刷到这条新闻,被吓得浑身冒汗,后悔不已。
然后他们会偷偷去医院做检测,等待着医生对他们的宣判。
我敢肯定,他们大概率是会被传染的。
而他们一旦被确诊,他们没有办法不告诉自己的妻子,等待这些“丈夫”的又是什么?
大家可以自己想。
最后说几句我的看法。
这起案件最大的价值,不是让大家争论判得轻还是重,而是让每个人记住:艾滋病不是遥远的新闻。
洁身自好,既是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也是对别人的命负责。
所以,真的希望这样的消息能被更多“丈夫”们看到,至少,也能给他们敲一下警钟。
大家说是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