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被窝睡出两种人!浙江台州,男子一家骑车散步,男子取车时看到旁边车主把手机落下了,就顺手把手机放进车主车筐,以免被别人拿走,而他妻子取车时恰好也看到了那个手机,就顺手拿走了。直到车主报警,民警通过监控找到他们,男子还一脸懵,后来才知道妻子的行为,目前男子妻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8月23日,浙江台州路桥区这则新闻,把无数网友看乐了,也看傻了。
徐先生骑电动车带家人出来散步,停好车后发现旁边一辆电动车的手机支架上卡着一部手机。他怕手机掉地上摔坏或被别人捡走,弯腰把手机拿起来,放进了车筐里,拍了拍手上的灰,转身走了。一套动作干净利落,心里还挺踏实。
谁能想到,几分钟后他妻子吴某过来取车,一眼就瞟见了车筐里那部手机。
四下无人,她顺手就把手机掏出来揣进了自己包里。动作之快、之自然,仿佛那就是她自己的东西。丈夫做好事的全过程她就在旁边,可该伸手的时候,她一点儿没含糊。
失主发现手机丢了立马报警,民警调了监控,顺着线索找到了徐先生家。
徐先生开门看到民警,整个人是懵的。他反复说自己把手机放车筐了,怎么可能丢。民警亮出监控画面——放手机的是他,拿走手机的是他老婆。徐先生当场愣住,半天说不出话。民警补了一句:“你老婆又偷走了嘞。”一句话,把一个好心人钉在了哭笑不得的十字路口。
同一段监控,同一个家庭,丈夫在传递善意,妻子在触犯法律。
网友的评论比剧情还精彩——“好心办好事,老婆办坏事”“防住了路人,没防住枕边人”“一个被窝睡出两种人”。有人替徐先生鸣不平:明明是做好事,硬生生被老婆坑成了“嫌疑人家属”。
法律上这事儿没商量。车筐是车主随时能取回财物的范围,吴某私自拿走,已经构成盗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写得清清楚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吴某现在面临的,就是行政拘留的后果。别小看这“行政拘留”四个字,案底会一直留着,后续找工作、政审环节都是硬伤。一部几千块的手机,换几天拘留和一辈子的违法记录,这笔账怎么算都亏到骨子里了。
徐先生这次被老婆“背刺”得够惨,可他没有做错任何事。
他弯腰放手机的那一刻,已经把善意递出去了。只是没想到,这份善意被自己的枕边人亲手拦了下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