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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深圳民警李才坤,被判处死刑。面对记者的镜头,他突然伸出戴着手铐的双手

2013年,深圳民警李才坤,被判处死刑。面对记者的镜头,他突然伸出戴着手铐的双手,猛地掀起自己的衣服,只见衣服上赫然写着“喊冤”两个大字!

那是2013年10月29日,深圳中院的一号法庭。

快门声响成一片,所有人都被这一幕震住了。一个本该维护法律尊严的警察,在生死判决面前,用这种方式向公众求救。

他到底做了什么,把自己送上了被告席?

时间回到2012年7月1日凌晨。深圳龙岗区,一名男子报假警被劫,巡警到场后发现是谎报,将报案人及其堂兄班统陆带回龙新派出所。案子落在27岁的民警李才坤手里。

审查过程中,班统陆态度极其嚣张。他挑衅民警,自称在广西打架伤人服刑五年,露出满身文身炫耀,还放话出去后“不放过”李才坤。班统陆有犯罪前科,最终因证据不足被释放。

可李才坤没有放过他。

当晚7点多,李才坤找到一个办假证的女子,强迫她配合报假案。随后他开车载着班统陆到爱南路附近,让他下车等候。李才坤通知女子报警称金戒指被抢,然后步行返回,突然掏枪对准班统陆的头部。

枪响了。班统陆当场死亡。

李才坤迅速将事先准备好的金戒指塞进死者裤袋,把匕首塞进死者手中,然后拨打110,称自己击毙了一名持刀抢劫的嫌疑人。他以为天衣无缝。

可假的就是假的。警方在审问那名报假案的女子时发现了破绽。2012年7月2日凌晨3点,李才坤在派出所会议室被抓获。

从开枪到落网,不到30个小时。

法庭上的“喊冤”,到底冤不冤?

2013年10月29日,一审宣判。法院认定李才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依据很清楚:犯罪情节和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鉴于家属对被害人家属作出赔偿并获得谅解,才没有判立即执行。

可李才坤不服。他当庭表示上诉。

辩护律师提出“假想防卫”,称李才坤家族有精神病史。但司法鉴定结论明确:李才坤作案时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14年,广东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高院指出:李才坤设计假抢劫案击毙被害人,已远远超过职责范围,他声称班统陆有反抗,与技术分析不吻合。

那件“喊冤”背心背后,藏着什么?

有人说他“替天行道”——班统陆确实嚣张,确实有前科。可法律从来不允许任何人用私刑“替天行道”。李才坤不是在执行公务时被迫开枪,而是精心策划了一场谋杀。他利用警察身份和配枪,把一个已经被释放的人骗到偏僻处处决。

更可怕的是动机。起诉书披露,李才坤想借此得到市局、分局的奖励,对自己的前途有利。一条人命,成了他升职的台阶。

宣判时,李才坤在法庭上频频摇头、弯腰大笑。他不肯认罪。可证据链完整得让人无话可说: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弹道鉴定、现场物证,环环相扣。

那件写着“喊冤”的背心,更像一场精心设计的表演。一个能策划谋杀、伪造现场、拨打假报警电话的人,太清楚如何在镜头前制造效果了。

脱下警服,他和其他杀人犯没有区别

李才坤1984年出生,2007年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他曾是法律的守护者,却亲手践踏了法律。那身警服赋予他的配枪,成了他私设公堂的工具。

班统陆嚣张,有错。李才坤愤怒,可以理解。可从愤怒到谋杀之间,隔着整个法治社会的底线。一个警察如果可以用配枪解决让自己不爽的人,那每个人都不安全。

李才坤不服判决,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穿上警服是执法者,脱下警服就是普通的犯罪嫌疑人。那件“喊冤”背心,骗不了证据,也骗不了法律。

如今十多年过去了。李才坤在监狱里服刑,那声“喊冤”早已被时间淹没。可这个案子留给社会的思考,从来没有过时——权力一旦失控,比普通犯罪更可怕。因为犯罪者手里有枪,身上有制服,脑子里有比普通人更精密的反侦察手段。

那件写满“喊冤”的背心,终究没挡住正义的子弹。

信息来源:(搜狐网)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71
用户10xxx71 30
2026-08-28 19:11
比一般杀人犯还要恐怖

剑来我是东山阿以德服人不服打屎 回复 08-28 22:37
放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