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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17岁女生跟女同学去民宿开房后刷题学习,没想到却被男同学进屋给侵犯了,出事

贵州,17岁女生跟女同学去民宿开房后刷题学习,没想到却被男同学进屋给侵犯了,出事后,女生一直不敢告诉父母,后来才跟父母分享了这件事,主要还是害怕被责骂。父母立刻就报了警,但是却没有立案,女生感觉自己没了贞洁,认为自己很脏,最后做了傻事。

家长表示,孩子都离世了,相关部门这边还是没有立案,他们只想要给孩子讨个公道。(浪涨新闻,8月27日报道。)

有一个17岁的女孩杨某,念高二了,放暑假的时候,跟同校的女同学去外面玩。

当时两个人就预定了一家民宿,二人住在一起。

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同校的一个男同学也过来了,且进入了房间侵犯了杨某。

事发的时候,那个同行的女同学并不在场,也不知道她人在哪里。

男同学跟杨某强行的发生了关系之后,他离开了民宿这边。

而杨某因为害怕,当时也没有立刻就报个警,缺乏了第一时间的证据。

第二天的时候,杨某回到家,但是她神情恍惚,精神萎靡,状态并不对劲,这件事也没有敢告诉自己的爸爸妈妈。

因为杨某这个孩子,平时念书很好,是个乖孩子,骨子里也是比较传统的一个人。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第一是感觉自己受侮辱了,不干净了;第二是家教比较严格 ,要是告诉父母,她害怕被父母责骂。

所以也是过了好久之后,杨某才鼓足勇气告诉了父母。

父母得知这件事后,表示第一时间会跟女儿站在一起,不会责怪她。

而且现在被侵权了,发生了这样的大事,我们需要勇敢的维权。

当时父母就跟杨某一起报了警。

只不过因为时间过去很久了,可能有些证据不确定,相关部门就没有给予立案处理。

没有立案,杨某内心很失落,就在报了案之后第4天,杨某选择了做傻事,在家里离开了人世。

杨某的父母表示,看到女儿被侵犯之后,精神一直不对,身体也乏力,说浑身不舒服,自己在家里卧床休息。

没想到,孩子一直在隐忍,而且根据孩子留下的字迹表示:她感到自己很脏,失去了贞洁,不配继续活下去。

现在的问题就是,孩子已经没了,但是仍然没有立案。

家属都要崩溃了,而且一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结果。

那么,那个涉事的男同学呢,据悉,目前也就是被“勒令退学”,其他也没有进一步的处理。

家长表示:我们只想要给孩子讨回一个公道,不能让我的孩子,白白的遭受伤害吧。

对于这样的情况,现在被公开了,事情应该会有往前推进的处理。

透过这个案件,有不少关键点,值得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的发生了关系构成侵犯罪,基础量刑是3-10年有期徒刑。

本案中的男同学,违背了女生的一致,使用暴力、胁迫的方式跟女生发生了关系,直接就构成了侵犯,依法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对被害人造成伤害,属于“早层其他严重后果”,则可以直接升格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

另外,案件的重点是,被害人做出傻事离世,并不等于直接成立犯罪行为,做傻事属于量刑的加重情节,并非是直接定罪的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确定刑事立案的标准,必须满足两个必要的条件。①有犯罪事实的发生;②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的女生,在受到伤害之后并没有立刻报个警,而是回家几天后才告诉了父母报了警,已经没法采集到相关的证据。

此刻,案件已经变成了典型的“一对一言辞证据”,被害人则指控被人给侵犯了,属于自己辩解,缺少了客观的证据,无法作证“违背意志”这一核心的事实。

按照《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可知,相关部门应该全面调取住宿记录、聊天记录、同学证言、监控等综合判断,调查之后确定存在被侵犯的事实。

如果不存在侵犯的事实,相关部门机关可以依法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出具不予立案的通知书。

目前,孩子已经离世,被害人离世了,并不等于自动推定侵犯罪成立,还是需要讲究犯罪事实跟证据链。

信源:浪涨新闻

评论列表

蚂蚱
蚂蚱 5
2026-08-28 12:21
同校男怎么知道你们住的地方
古月江
古月江 3
2026-08-28 12:46
主要是婚内都可以强奸,这个怎么连立案都没有。男的家里是不是有什么呢?
用户56xxx78
用户56xxx78 2
2026-08-28 12:31
自家屋是被强拆了没地方刷题学习所以才去民宿开房吗?[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