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见过这么当妈的!”湖南株洲,一女子把一辆自行车偷回家去,被我老公一顿臭骂,女子只能不情愿的把自行车送了回去。谁知,她贼心不死,第二天,带着孩子把自行车直接偷走,并转手卖了近百元,这下悲剧了。网友:娶妻要娶贤太重要了,还带着自己孩子偷东西!
8月15日,冯某遛弯路过一广场,她东瞅瞅西望望,发现路边停着一辆品牌自行车,一看就值点钱,她盘算着,这么好的自行车,不偷回去,岂不是亏大了。
好家伙,这胆子够肥,她四下张望了一番,见四下无人,正是好时机,她手脚麻利的很,直接将自行车顺回了家。
回到家后,她也没瞒着丈夫,还和丈夫炫耀自己的战利品,本以为丈夫会夸奖自己一番。
没想到,丈夫一听是偷来的,当时脸色就变了,将她一顿臭骂,让她赶紧把自行车还回去。
被丈夫一顿痛骂,冯某当时自知理亏,脸上挂不住,心里也有点害怕。
于是,心不甘情不愿的把自行车送回原位。
按理说,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可谁能想到,贪心一旦扎根,根本压不住!
仅仅隔了一天,冯某贼心不死,又溜达到广场,看见那辆自行车还停在老地方,依旧四下无人。
她心里开始暗自盘算;运气这么好,车还在,不拿白不拿!
但她担心被丈夫发现,于是,找来自家孩子帮忙,娘俩一起将自行车搬走,并直接将自行转手,卖到专卖店,成功获利近百元。
她以为神不知鬼不觉,赚了小便宜,殊不知全程都被监控拍得清清楚楚。
很快,车主张先生发现自行被盗,果断报警。
警方调取监控,顺着线索,快速锁定冯某,直接将人抓获,顺利追回被盗车辆。
面对审讯,冯某对自己两次偷窃同一辆车的离谱行为,全部如实承认。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本案冯某两次盗窃自行车,获利近百元,构成盗窃的构成要件,但因盗窃数额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最后,警方仅对其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此事曝光后,网友炸了:
老公劝说了还执意去偷,这女人真是贼性难改,娶了她,可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还带着孩子一起偷,天下还有这样不知羞耻的母亲,可见这个女人是⻣子里的坏!
不得不说,冯某真是愚蠢又糊涂!老公教训了她,她不仅没反省自己,还带着孩子去再偷车。
她偷的不是一辆几百块的车,是母亲言传身教给孩子灌输错误三观,这是最可悲可叹的。
不仅害了自己,还耽误孩子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