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们“用养老金还房贷”、“人死贷还在”的梦想终于实现了,两部门确认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可以延长到40年,同时月所有债务占收入比例调整到60%。8月28日,相关部门针对房地产市场和住房贷款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比较大的调整。
首先是贷款期限:从原有的最长30年调整为40年,当然不是强制的,贷款期限在40年内自由可选。一个人假设从22岁开始工作按揭房贷,将可以一直贷款到62岁。
发放贷款的时间调整:对于购买期房的用户,房产项目竣工备案后,银行才会将贷款转给开发商,此时用户才和银行建立借贷关系正式按月还款。有效避免了烂尾楼、延期交房又还贷款又租房等情况。
还贷期间经济收入下降的政策:新规定允许在贷款用户因各种原因收入降低时,和银行协商延期还款、展期、延后还本金的协议,不直接纳入征信按照断供处理。
最后就是允许每月债务占收入比例提高:原来是最大允许55%,新规提高到60%,这个比例不大,相对没有较大影响。
这次新规是针对从8月28日以后新增的个人房屋贷款的政策,之前已形成借贷关系的贷款不适用。网友笑称:40年贷款啊,以目前的房贷利率算,利息都是贷款的75%,如果以后LPR升高,估计能到一半本金一半利息。更不是谁的工作能稳定40年?除了体制内,民企绝对不可能。真的是“人死贷还在,一代又一代”。
个人贷款新规 个人住房贷款新规8月28日起实施 个人房贷最长期限调整为40年 个人房贷新规规定期房将在竣工备案后才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