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的母亲去世了,剩下的钱怎么办?家里就剩一位74岁的大哥了,能继承吗?答案是不能。
梅艳芳去世23年后,她当年留下的信托,终于走到了最后一页。8月30日,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去世,享年102岁。很多人看到消息后都在问:梅母不在了,信托里剩下的钱怎么办?梅家如今只剩74岁的大哥梅启明,他能不能以亲属身份继承?答案是,他不能直接继承梅艳芳信托中的剩余财产。
因为梅母生前拥有的,只是按月领取生活费的权利,并不等于信托里的钱已经变成了她的个人财产。她去世以后,梅启明可以依法处理母亲自己的遗产,却不能绕过梅艳芳的安排,把妹妹的信托资产继承下来。
2003年,身患重病的梅艳芳立下遗嘱,并设立由汇丰国际信托管理的信托。她最初安排母亲每月领取7万港元生活费,保障母亲一直到终老;为姐姐和二哥的4名子女预留教育费用;把两处物业赠给好友刘培基。至于信托中最终剩下的资产,她指定在母亲离世以后,捐给妙境佛学会。
两个哥哥并不是这笔剩余财产的受益人。梅母与梅启明过去曾多次挑战遗嘱,希望取得更多遗产。官司一直打到香港终审法院,最终仍然败诉。法院确认梅艳芳订立遗嘱时神志清醒,她的安排应当得到尊重。如今梅母离世,这份持续了23年的按月供养正式结束,信托也将按照梅艳芳当年的意愿,完成最后的分配。
再看梅启明的处境,确实让人唏嘘。年过七旬的他曾在餐厅厨房做工,也经历过疾病、破产和家庭关系破裂。父母、弟弟和两个妹妹都已离世,梅家四兄妹中只剩下他一个人。
有人因此觉得,梅艳芳若能给哥哥留下一部分,至少可以让他晚年过得安稳一点。可也有人认为,梅艳芳早就看清了家人对金钱的态度。她不是没有亲情,而是选择用每月生活费照顾母亲,用教育基金照顾晚辈,却没有把一大笔钱一次性交出去。
这份遗嘱最厉害的地方,正是把“照顾”和“无底线满足”分开了。她愿意尽女儿和长辈的责任,却不愿让自己一生辛苦积累的财富,变成亲人争夺和挥霍的筹码。哪怕自己离开20多年,这条边界仍然没有被改变。
梅艳芳生前唱尽人生聚散,最后也用一份信托告诉大家:亲情可以照顾,遗愿更应尊重;帮助家人没有错,但帮助不等于把全部财产交出去。你觉得梅艳芳没有把剩余遗产留给唯一在世的大哥,是过于决绝,还是她早已看透家庭关系后作出的清醒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