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死谁有理?”内蒙古呼伦贝尔,一名男子酒后私自闯入小区公共区域,想摘围栏里的沙果,却意外触碰带电铁丝网,不慎丢掉了性命。事后,男子家属把物业和搭建围栏的业主告上法庭,这场官司历经一审、二审,终于尘埃落定。
生活里很多人默认,成年人私自违规行为造成的意外,后果都该自行承担。这起看似情理分明的悲剧,却因为多方履职漏洞,迎来了截然不同的审判结果,也让大众重新看懂民事纠纷里的责任判定标准。
整件事的起因,要追溯到2024年8月21日的深夜,成年男子王某饮酒后返程途中,路过当地一处居民小区,发现小区公共区域内,一片三十平米左右的区域种满沙果树,外围设有铁丝网围挡。
心存贪念的王某,无视围挡防护警示,擅自翻越围栏进入内部采摘沙果。整个采摘过程没有出现异常,可就在他准备离开的瞬间,突然浑身抽搐倒地,当场失去生命体征。
后续法医专业鉴定,明确王某的死亡原因为触电,属于非正常意外身亡。事发第二天,警方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全面排查现场隐患、调取监控、梳理相关人员笔录,全程严谨核查是否存在刑事案件线索。
警方经过近一年的细致侦查,在2025年7月正式出具结论,认定本次事件不存在刑事犯罪相关事实,依法撤销案件。
刑事追责路径终结后,王某家属开启民事维权流程,将涉事小区物业、搭建铁丝网的业主陈某一并起诉,提出总计135万余元的赔偿诉求,这也是整场舆论争议的开端。
案件庭审过程中,两方被告的辩解理由都十分充分。业主陈某表示,自己搭建铁丝网只是为了防护果树、防止路人随意踩踏损毁植被。
围栏搭建在小区公共区域,铁丝捆绑路灯杆也是常规操作,完全预料不到会出现漏电致命的情况,而且王某私自翻墙偷果,本身就是违规在先。
物业公司则辩称,此前已经多次告知陈某拆除违规围栏,已经尽到提醒义务,事故根源在于死者的个人违法行为。
法院没有采信两方的免责说辞,通过逐项核查证据,理清了各方的实质性过错。小区路灯此前出现故障跳闸问题,物业为节省成本。
敷衍了事,没有聘请持证专业人员检修,随意安排无资质临时工简单接驳断裂电线,彻底埋下漏电隐患,这是本次触电事故的核心诱因。
同时物业明知陈某私占公共区域搭建围栏,仅口头提醒却没有落实强制整改、上报报备,疏于履行小区公共区域管理职责。
业主陈某在收到物业整改提醒后,拒不拆除违规围栏,且路灯维修完毕后再次将铁丝网绑定路灯杆,让漏电隐患持续存在,存在不可推卸的过错。
而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酒后违规翻墙、私自盗取他人财物,是引发自身意外的直接原因,自身过错同样显著。
法院结合多方过错程度、因果关系占比,核定本次事故实际损失共计127万余元,做出精准责任划分。
王某自行承担三成责任,业主陈某承担两成责任,赔付25万余元,小区物业承担五成主要责任,赔付63万余元。物业不服一审结果,坚持死者违法在先应承担主责,随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复核全部案件细节与法律依据,认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晰、适用法律准确,最终驳回物业上诉,维持原判。
很多网友难以理解这份判决,认为偷盗行为在先,逝者不该获得任何赔偿。但民事审判的核心,从来不是单纯评判道德对错,而是界定各方法定履职义务与过错关联。个人违规需担责,物业疏于管理、业主违规搭建的过错,也不能因为死者自身有错就彻底抵消。
这起案件也给所有小区物业、业主敲响警钟,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合规改造没有侥幸可言。物业的职责不止收费保洁,公共设施维保、违规搭建管控都是法定责任,敷衍履职就要承担后果。
私人占用公共区域、私自搭建设施,一旦遗留安全隐患,无论是否主动伤人,都要为隐患造成的损害买单。没有绝对的无辜,所有安全疏漏,终要对应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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