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开出天价罚单立即退市、巨额罚款、证券市场禁入、移交刑事犯罪线索、追究中介机构责任,这些措施够不够呢?按道理是已经足够的,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对于欺诈市公司的处罚方式,也是新证券法实施之后标准的处罚做法。但是德先生反复提示,实际控制人会不会已经藏匿款项,人也跑了呢?那些被处罚的高管,会不会也同样藏匿财产,人跑了呢?
所以证监部门应该同时通报和采取的措施施要加上,限制出境、保全财产,如果有外逃迹象和藏匿资产迹象,还应该再加上监视居住!如果这些配套的强硬措施一起上,相信未来欺诈上市、财务造假、关联交易等等违反证券法规的事情会大为减少。虽然此次证监会处罚的金额非常高,决心也非常大,但是假如对方跑了呢?假如对方藏匿资产,两手一摊,付不了罚款呢?
元道通信是一个纯纯粹粹的欺诈上市公司,在 IPO之前的三个会计年度,就通过虚构工作量确认单的方式,分别虚增营业收入6590万元、1.61亿元、2.64亿元,占《招股说明书》对应披露营收的8.75%、13.12%、16.23%。
在欺诈上市成功,成功募集11.69亿之后,还继续造假。2022年又虚增了收入1.66亿,合计四年累计虚增营收约6.56亿元。真的很奇怪,2021年前后上市,通过率是如此的低,上市监管是如此的严,他如何能够财务造假,取得一系列放行绿灯呢?那时候发审委的委员们都看不到吗?都没有怀疑吗?如果真没有,他们的专业能力要打一个问号!
现在证监会的罚单也很严厉,对于上市公司处罚2.39亿,对于实际控制人也就董事长李晋罚款750万元,对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曹亚蕾罚款600万元,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吴志锋罚款300万元,已故时任总经理燕某免予处罚。其实大部分,绝大部分罚款都是针对公司的,针对个人的罚款很少,未来建议对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的处罚力度要更大!处罚到个人头上才会肉痛!
证监会也表示将对中介机构进行严厉追责,确实需要严厉追责,因为在监管层面处罚这么多钱之后,上市公司估计也没啥钱了,股价也一路下跌,也不值多少钱了。在退市之后,投资者的集体索赔的资金来源,基本上就要靠这些中介机构了。对于保荐人、律师事务所以及审计师事务所要进行严厉处罚,如果还协同一起造假,那更要罚到他们倾家荡产。
1.75亿散户投资者,后续要开展机器索赔行动了。对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和发行股东,以及三家中介机构要提起诉讼、索赔。行动起来吧!在新证券法公布的大背景下,还有人肆无忌惮的财务造假。真的胆子好大,他们到底有什么依靠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