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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注入了毒鼠强的注射针,扎入同事后颈,然后用一句轻飘飘的“跟你开个玩笑”掩盖罪

一个注入了毒鼠强的注射针,扎入同事后颈,然后用一句轻飘飘的“跟你开个玩笑”掩盖罪行。历经了16天抢救,一条年轻生命就此消亡。这桩发生在医院内部的“毒针杀人案”作案起因荒唐到令人脊背发凉。

2002年10月23日上午,广西桂林市第七人民医院,推拿科诊室里,29岁医生李仁强正忙于工作。同在本院B超室工作、42岁的护士周华悄然走入理疗室,趁他毫无防备,手持注射器,迅速扎向李仁强的后颈,注射完毕后快步离开现场。

突如其来的刺痛,让李仁强立刻追出诊室,拦住周华。他的手止不住发抖,反复追问刚刚给他注射的到底是什么物质。

面对质问,周华神色轻松,脸上带着笑意,只轻描淡写回应,不过是闹着玩,只是掐了他一下。说完便挣脱开,转身回到岗位工作。

回到理疗室,李仁强后颈针孔处,刺痛很快演变为灼烧般胀痛。没过多久,心慌胸闷、浑身冒冷汗等中毒症状接踵而至,嘴唇开始发紫,双腿发软站不住,心脏剧烈狂跳。察觉到事态严重,他立刻找到院长汇报情况。

院长查验确认李仁强后颈留有渗血针眼,随即传唤周华对质。周华依旧矢口否认注射药物,只称只是打闹。当被问及注射器去向,她告知针管已经丢进办公室的金鱼缸。院方立刻打捞注射器送检,化验结果证实,针管上检出剧毒毒鼠强残留。

此时李仁强中毒持续加重,意识逐渐模糊,医院紧急将他送往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抢救。毒鼠强没有特效解毒剂,初期无法明确中毒物质,救治陷入极大困境。

李仁强的母亲接到噩耗,从外地坐长途汽车匆匆赶来。赶到病房,儿子已经浑身插满各类抢救管路,生命体征持续走低。面对主治医生,她没有崩溃哭喊,只是声音干涩询问还有没有救治希望。医生只能如实告知,不清楚毒物种类,抢救难度极大。

之后十多天,医院全力施救,李仁强数次出现全身抽搐,肌肉紧绷僵硬。毒素持续摧毁脑、肝、肾等多个脏器,病情不断恶化。2002年11月8日凌晨,监护仪上生命体征线条彻底归于平直,29岁的李仁强抢救无效死亡。法医尸检确认,死因系颈部注射毒鼠强,引发多器官功能衰竭。

案发后警方迅速介入侦查。在周华的办公桌抽屉,办案人员搜出一瓶毒鼠强,药瓶瓶盖留有被针头扎过的孔洞;在她的住处,又查获五瓶尚未开封的毒鼠强,物证完整锁定案情事实。

可面对审讯,周华始终拒不承认故意投毒。她反复辩解,自己并没有使用注射器,仅仅拿死黄蜂的尾刺扎了对方,只是想开一个玩笑。羁押期间,她写下五千多字的文字材料,旁征博引论证黄蜂尾刺可以致人死亡,试图以此为自己脱罪。警方调查也排除二人存在情感纠葛,周华本人也明确表示,和李仁强不存在男女关系。

随着调查推进,案件的真正起因浮出水面。矛盾仅仅源自半年前一件微不足道的职场小事:周华腰椎不适,来找推拿科李仁强按摩,当时李仁强需要临时去一趟卫生间,让她稍作等候,短短两分钟之后便回来完成理疗。这件小事,却在周华心中埋下怨恨,认定自己遭到刻意怠慢。长期积压的不满,最终演变成报复伤人的念头。

辩护方提出,周华过往有精神分裂症病史,申请司法精神病鉴定。鉴定结论显示,周华处于精神分裂症缓解期,作案时精神状态正常,具备完整辨认与控制能力,应当承担全部刑事责任。

开庭审理,公诉机关出示毒物鉴定、搜查笔录、多名同事证人证言,完整还原作案全过程。法庭之上,周华依旧坚持“只是开玩笑”的说辞,甚至当庭宣读自己在狱中写下的辩论文字。法官当庭反问,如果明知死黄蜂尾刺能够致人死亡,为何还要拿来跟同事开玩笑,周华当场无言辩驳。宣读公诉材料的过程中,周华忽然发出一声轻笑,在安静的法庭格外刺耳。旁听席上,李仁强的母亲悲痛过度,险些当场晕厥。

2003年6月13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周华故意杀人罪成立,作案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极大,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74038.91元。

一审宣判后,周华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坚称自己没有杀人主观故意。广西高院二审审理,认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6年4月,周华被依法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这起轰动一时的医院毒针案尘埃落定。

仅仅因为几分钟等待滋生的记恨,一句轻飘飘的玩笑,夺去一条鲜活生命,两个家庭就此坠入深渊,也留给所有人沉重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