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贼心虚。日本外务省反将一军声称,“旧敌国条款”已经失效,中国却赞成自己过去“承认失效”的条文!9月7日,日本外务省发布声明称,中国驻日大使馆再度就联合国宪章中所谓的“旧敌国条款”等问题表达看法。该条款在1995年联合国大会上曾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一项决议,认定此条款已过时且“实际失效”,中国当时也投了赞成票。
日本外务省这番回应,看上去抓住了中方的“矛盾”,其实把“认为条款过时”“准备删除条款”和“已经完成删除”混成了一件事。
1995年12月11日,联合国大会确实以155票赞成、零票反对、3票弃权,通过第50/52号决议,中国也投了赞成票。
但这份决议说的是,“敌国条款”已经过时,联合国应在适当时候启动程序,把有关文字从《联合国宪章》中删除,并不代表条款已经被正式废除。
到了2005年,联合国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文件又提出,成员国“决心删除”《联合国宪章》第53条、第77条和第107条中有关“敌国”的表述。
如果相关内容早在1995年就已经消失,2005年也就没必要再次强调“决心删除”。
真正修改《联合国宪章》,必须走第108条规定的程序:联大三分之二成员赞成,再由三分之二会员国按照各自国内程序批准,其中还必须包括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
这套程序至今没有完成,相关文字依然留在《联合国宪章》中。
日本国会留下的文件也承认,1995年的决议表达了删除意向,但要让条款真正消失,仍需完成宪章修改与各国批准。日本外务省过去发布的外交蓝皮书,同样使用了“继续争取删除”的说法。
既然还在争取删除,就说明它没有被正式删掉。
所以,日本外务省提到中国当年投过赞成票,这是真话;借着这张赞成票断言条款已经不存在,中方重新提及就违背联合国决定,这就明显偷换了概念。
中国当年支持对这些条款作出“过时”的政治评价,并推动修改宪章,不等于替日本签下一张永远不再追究军国主义风险的保证书,更不等于一项联大决议已经自动改写了《联合国宪章》。
“敌国条款”产生于二战结束后的特殊环境,目的就是防止德国、日本等战败国重新走上侵略扩张道路。
这些条款今天并不意味着任何国家可以随意对日本开战,现代国际关系仍要受到禁止非法使用武力、自卫权以及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的约束。
中方重新提起这些条款,真正指向的是另一个问题:日本能不能一边要求国际社会彻底淡化战败国身份,一边不断突破战后和平体制的限制。
8月17日,俄罗斯外长提醒日本认真阅读《联合国宪章》第107条。8月19日,中方明确赞同俄方立场,认为重申“敌国条款”的含义和约束力,有助于防止军国主义死灰复燃。
9月2日,日本签署投降书81周年当天,中国外交部再次表示,《联合国宪章》至今保留着第53条、第77条和第107条,敦促日本正视历史,同军国主义彻底切割。
第二天,中方又把话说得更重。
9月3日,外交部明确指出,《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书》等国际文件,从法律上确立了日本的战败国地位,也规定了铲除军国主义、取消军事工业、摧毁战争力量和禁止重新武装等义务。
短短48小时,两次发声,说明中方关注的早已不只是一条沉睡多年的法律文字,而是日本现实中的军事转向。
日本2027财年防卫预算申请额达到8.89万亿日元,再创历史新高。12式导弹改进型、远程打击体系、无人作战装备、弹药储备和基地强化,都是资金投入的重点。
2022年出台“安保三文件”后,日本已经把拥有所谓“反击能力”写进国家安全路线,过去强调的“专守防卫”边界越来越模糊。
日本在岛礁问题上的态度也暴露出明显反差。
面积约50万平方米、具有淡水和植被条件的太平岛,被仲裁庭认定不能产生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日本却把露出海面的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冲之鸟礁当成“岛”,以此主张周边大面积专属经济区。
同一套《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涉及南海时,日本支持最严苛的岛礁标准;轮到自己的海洋利益,又坚持完全不同的解释。
这恰恰说明,日本真正看重的不是规则是否统一,而是规则能不能帮助自己介入南海、扩大军事活动范围,再把与菲律宾的防务合作包装成维护所谓“地区秩序”。
历史可以翻页,条文可以讨论,但在正式删除之前,日本没有资格把仍写在《联合国宪章》里的内容说成不存在,更没有资格一边扩大进攻性军事能力,一边要求亚洲邻国对军国主义风险闭上眼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