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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女子主动撩男网友,邀约男子线下见面还亲密的约会了,吃饭时女子不断要求男子投

海南,女子主动撩男网友,邀约男子线下见面还亲密的约会了,吃饭时女子不断要求男子投喂她。后来女子又约男子去武汉游玩,让男子购买往返机票,所有费用都是男子支付,没想到女子故意设置圈套,携带两只手机,一只藏在车内某个角落,用于拍摄车内男子是否对她有暧昧举动。后来去酒吧玩,女子不小心要摔倒,男子搀扶时触碰到她的臀部,女子可算找到借口了,要求男子私下赔偿3万元,不然就控诉猥亵。

男子拒绝赔偿,女子还真的上诉了,但是这一次,女子的计划并未得逞。

(大河报,9月10日报道。)

知人知面不知心,还是要多一点防人之心啊。

尤其是在网上认识的女人,好多的人,坏的很呢。

一男子张先生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女子名叫张某,相识之后,张某主动的不断的撩拨张先生,暧昧的聊天,总之不断的撩骚。

再后来张某还故意的邀约张先生线下见面,可以约会试一试。

一上来,张某就憋了个大招:邀约张先生去武汉旅游,让张先生订往返的机票。

总之,张某的意思就是,所有的费用,都是张先生来。

感觉氛围也暧昧到这里了,张先生以为,可以试着接触了看看吧,说不定两个人也合适呢。

随后二人就出发前往武汉旅游,据张先生回忆称,去黄鹤楼那边玩耍的所有的费用,都是他出的。

后面带着张某去餐厅吃饭,张某还不断的暗示、撩骚,故意的要求张先生用勺子给自己投喂吃饭。

这种诉求,其实已经过于暧昧了,女子明显的就是在故意挑逗男性,给他传达错误的暗示。

不过张先生还算是谨慎的,直到后来开车,也差点落入女子张某的圈套。

张某携带了两只手机,一只手机趁张先生不注意,悄悄的藏在车内角落,打开了拍摄的模式。

之后张某就在车内跟张先生开始暧昧的接触,挑逗他,试图让他动手动脚。

不过张先生并没有这样做,后来看手机里的画面,也模糊不清,似乎没法成功讹上张先生。

再后来,张某故意带着张先生去酒吧,自己假装要摔倒,张先生上前搀扶了一把,这下张某就气愤了,感觉终于被自己等到机会了。

“你为何什么要触碰我的臀部?摸个啥?”张某直接就开始诬陷张先生,给张先生骂的时一愣一愣的。

沟通几句之后,张先生算是明白了,这女的在这里等着他呢。

随后张某私下要钱,说给3万私了,不能就报个警,控诉男子猥亵。

张先生很无语,他不认为自己猥亵了,之后这件事就公开了。

张某还拿出了车内拍摄的那段视频,但是画面模糊,不能证明了什么。

不仅如此,张某又举报张先生酒驾,但是执法者检测发现,张先生并没有酒驾。而且针对猥亵这件事,执法者认为证据不足,没有事实依据,也就没有做出处罚。

张某不乐意了,又走法律途径上诉,要求张先生赔偿自己3000元,说她因为这件事,精神抑郁了,影响生活跟工作了。

摊上这样的女网友,也是没完没了的了,张先生只能应诉。

但是一番审理之后发现,张某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张先生存在猥亵的行为,也不能举证她自己遭受精神侵害损伤,最后驳回3000元的精神损害费申请、也驳回了女子的上诉请求。

经历了这样糟心的事情,张先生也是唏嘘不已,估计以后一段时间里,他也不敢谈女网友了吧。

《民法典》第 1010 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等行为对他人进行侵扰的,受害人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可以进行民事救济的总依据。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 23 条规定,禁止违背妇女的意愿实施滋扰,受害的妇女可以举报,提起民事诉讼。

案件的关键在于,举证责任。女方提出诉讼,男子猥亵了她,但是没有监控画面,但是男子指出,当时就是“搀扶了一把”,这个辩论却属实,属于合理的解释。

女子如果想要故意以此借口讹钱,因为她私下里提出要求男子赔偿3万元,这类行为可能构成诬告、勒索。

针对女子控告猥亵这个案子,审理定论就是,不能根据双案的关系,求助时间,相处空间,当时自己主观反应来论定,而是需要结合全案做出解释。

大家看完这个案件,认为这个女子是否有问题呢?

信源:大河报

评论列表

用户17xxx64
用户17xxx64 1
2026-09-11 12:41
这种不能反起诉敲诈勒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