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40岁的陈姓男子,在网络交友平台认识一名30岁的女子,女子主动提出来找他见面游玩,所有开销由男子承担,男子答应下来。男子出钱给女子买机票,两人见面之后,男子负责吃饭、景区游玩还有酒吧消费。相处的时候女子有投喂男子的举动,还让男子出钱买黑丝,说要穿给男子看,等到在酒吧里面男子伸手搂抱女子一下,女子当场变脸,提出要男子拿出3万元作为赔偿。
男子没有答应这个要求,女子就拨打报警电话,举报男子酒驾还有性骚扰。民警核查之后,没有支持女子的诉求。
女子接着拨打12345热线反映情况,诉求依旧没有得到满足,女子就以受到性骚扰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子登报赔礼道歉,赔付3000元精神损失。
两个人在网上聊了一段时间,女子主动提出动身前往海口见面,出行所有花费由男子承担,男子同意之后,就帮女子订好了机票。
女子抵达海口之后,男子全程负责吃住,带着女子逛景点,晚上一起去酒吧消遣。
相处的这段时间,两个人互动比较亲近,女子会主动喂东西给男子吃,还跟男子说,让男子出钱买黑丝,她穿给男子看。
到了酒吧里面,现场人比较多,男子顺势伸手搂了女子一下,这个动作之后女子直接就不愿意继续相处,开口向男子索要3万元赔偿。
男子觉得这个要求没有道理,直接拒绝。女子就拨打报警电话,说男子对她实施性骚扰,同时举报男子酒驾。民警赶到现场,调取酒吧监控,核对双方聊天记录,做酒精检测,没有发现酒驾情况,现有证据也不足以认定存在性骚扰,没有立案。
女子对这个结果不满意,拨打12345政务热线反映这件事,相关部门核查之后,也没有支持她的诉求。
女子还是不肯放弃,整理材料向海口当地法院起诉,主张男子的搂抱行为构成性骚扰,要求男子赔礼道歉,并且支付3000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开庭审理的时候,男子向法庭提交两人全部聊天记录,里面能看到两人前期的亲密互动,还有女子主动提议买黑丝这类对话内容,酒吧监控录像也一并提交。
女子讲酒吧内的搂抱动作违背她个人意愿,属于性骚扰。
法官仔细核对全部证据,监控视频里面的搂抱动作持续时间很短,结合两人此前一段时间线上线下的亲密聊天和互动记录,没有足够证据证明男子这个动作违背女子意愿,不能认定构成性骚扰。
法院结合双方提交的全部证据,按照举证相关的规则,女子拿不出充分材料证明存在性骚扰行为,需要承担举证不足带来的后果,最终驳回女子全部诉讼请求。
网上交友认识的人,线下见面的时候,人与人之间的相处边界很难拿捏。两个人线上聊天氛围轻松,不代表肢体接触就可以随意进行,任何肢体触碰,都要尊重对方的想法。
一旦双方产生矛盾,证据就会成为判定事情的关键。想要主张自己权益,就要拿出对应的材料,口头陈述很难被法院采信。
也不能因为相处过程里产生纠纷,就随意报警、起诉,没有事实支撑的诉求,大概率不会得到支持,无端消耗司法资源,也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网络交友本身存在不少未知风险,线下见面的时候,所有人都要守住分寸,保护好自己,也尊重对方的身体边界,不要等到矛盾爆发,才想着用极端方式索要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