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嚣张了!广东东莞,一名年轻女子在超市当收银员,一名男子此前在店里赊了105元,一直没有结清。眼看自己马上要辞职,这笔账要是收不回来,很可能得自己承担。正巧当天,女子碰到男子光着膀子来超市买东西,于是上前让他把欠下的105元结清。没想到,男子不但不还钱,反而恼羞成怒,当场朝女子脸上扇了一巴掌。事情发生后,男子又想赔点钱私下解决,但女子不愿和解。她表示自己脸部仍然疼痛,准备先住院观察一段时间,再处理后续问题。105元本来只是笔小账,结果因为一次动手,事情彻底闹大了。
赊账未还
事情发生在9月14日。涉事男子此前曾在当地一家超市消费,留下105元赊账,一直没有结清。105元金额不算大,但对店员来说,这笔账一直挂在那里。偏偏这时候,涉事女店员又准备离职。
她担心自己离开以后,这105元没人偿还,最后可能需要自己处理,所以一直想找到男子,把之前的账结清。后来,她终于碰到了对方。既然人已经出现,欠款的事情自然要说清楚。
女店员于是上前沟通,希望男子把之前赊欠的105元还上。原本只是一次普通的追账。男子把105元结清,事情也就结束了。
可接下来发生的一幕,直接让事情变了性质。
当场掌掴
公开报道显示,事发时男子处于醉酒状态。女店员向其追讨105元欠款后,双方进行了多次沟通,但一直没有结果。随后双方发生争执。
争执过程中,男子突然抬手,对着女店员的脸扇了一巴掌。女店员当场被打。
从现场情况来看,她追讨的是此前没有结清的105元赊账。男子面对追账,没有把欠款问题解决,反而选择了动手。
事情发生以后,女店员前往医院接受检查和治疗。超市老板刘先生随后也回应了此事。
按照他的说法,涉事男子当天喝了酒,他认为对方是在酒后作出了过激行为。男子后来也意识到事情已经闹大,提出希望通过私下协商的方式处理。但超市方面没有接受。
店家的态度很明确,女店员目前还是超市员工,这件事情不会简单私了,而是准备按照正规法律途径解决。
原本欠下的只有105元。现在摆在男子面前的,已经不只是还钱的问题。
酒后动手
这起事件还有一个关键点,就是男子当时喝了酒。但从法律层面看,喝酒本身不能成为动手打人的免责理由。
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治安处罚。
如果行为造成的伤害达到刑事案件追诉标准,性质还可能进一步发生变化,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结合伤情鉴定、案件具体经过等证据,由公安机关依法调查认定。
因此,目前公开信息只能确认女子已经前往医院检查治疗,不能仅凭“挨了一巴掌”就直接判断最终属于什么伤情,更不能提前确定男子最终会受到什么处罚。
另外,男子提出赔钱和解,也不代表事情一定可以通过给钱结束。民事赔偿和违法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并不是完全相同的一回事。
此前东莞法院公开的其他酒后伤人案件中,就出现过行为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罚款,之后再就受害人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处理的情况。
也就是说,酒后动手造成他人损害,可能面对的不只是赔偿问题。
赔偿另算
女店员被打以后已经到医院接受检查治疗,这也涉及另外一层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具体能赔多少,并不是受伤一方随口报一个数字,也不是打人一方拿出多少钱就算结束。医疗费要看实际治疗支出。是否需要住院、需要住院多久,要结合医疗机构诊疗情况。
如果产生误工损失,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确定。
目前公开报道只确认女店员已经到医院检查和治疗,并没有权威信息证明她一定需要住院15天,因此这一细节不能提前写死。
至于最开始的105元赊账,同样没有因为这一巴掌消失。
欠款是欠款,打人是打人,人身损害赔偿又是另一项法律关系。
目前,涉事男子已经提出协商解决,但超市方面明确拒绝私下和解,并表示将通过正规法律途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