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已经对低保户去香港看演出定性了。
最近江西赣州一个低保家庭的女孩去香港看演唱会的事,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现在人民日报已经发评论定性了,说得很清楚:赴港观演属于高额娱乐消费,触发低保动态监测预警,无可厚非。
这件事说到底就一个道理,低保是干什么用的?低保就是当一个家庭的收入和财产达不到当地基本生活标准的时候,国家给你补差额,让你能吃饱饭、有地方住、孩子能上学,兜住最基础的生存底线。注意,是生存底线,不是让你过好日子的钱。
那么问题来了,全家每个月领两千块低保金过日子,你却攒钱跑去香港看演唱会,这算不算超出低保的保障范围?当然算。
去香港看一场演唱会,来回的路费、门票、吃饭住宿,加起来少说也得三五千块,这笔钱对一个低保家庭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两三个月的全部生活费。你把这么多钱花在娱乐消费上,说明什么?
说明低保这么多年,国家确实把她家托住了。每个月两千块虽然不多,但吃饭够了,基本生活能维持了。正是因为有了这个托底,她才有闲钱、有心思去想追星这件事。说白了,就是被保护得太好了,没真正感受到柴米油盐的压力,才会滋生攀比消费和享受主义的念头。
有人可能会说,这钱是她自己打工攒的,没花低保金。这话听着有道理,但经不起推敲。人民日报说得很明确,低保的认定是以家庭整体为单位的,家庭成员共享收支、共担生活成本,不存在“个人赚钱个人花”的特殊规则。
你打零工挣的钱,本来可以用来改善家里的伙食、给家里添置必需品、或者存起来应对突发情况,可你拿去追星了。
这笔钱花出去了,家里的经济状况并没有因为你的打工收入而真正改善,低保金还是要继续用来维持你家的基本生活。这不就等于国家的低保金在帮你兜底日常开销,你自己挣的钱拿去满足个人爱好吗?
再说了,既然你有能力打工攒钱,能省吃俭用凑出几千块,那这些钱为什么不能用来补贴家用、让家里少领一点低保、甚至逐步退出低保呢?
每个月领两千块的救助金,自己还能攒出几千块去看演出,这本身就说明家庭经济状况可能没有申报的那么困难。
江西的低保政策也明确规定了,自费出境旅游娱乐属于高消费核查情形,纳入低保期间存在高消费行为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的,应当停止救助。
更关键的是,出发之前社区帮扶人员和家里人都反复提醒过她,出境记录会触发低保动态监测复核,有可能影响全家低保。她知道后果,还是去了。这就不是不懂政策的问题了,是明知道规则还要去触碰。
说到底,这件事反映出的是一个人的认知问题。虚荣、自私、任性,这三个词用在这里不过分。家里什么条件自己心里没数吗?
母亲身体不好,全家靠低保维持生活,你却把攒下来的钱花在追星上,而且是在被明确告知可能影响全家低保的情况下还要去。寒门出贵子这句话,在她家确实不成立。
低保是救命钱,不是零花钱。国家拿公共财政的钱来兜底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每一分钱都应该用在刀刃上。
如果可以一边领着低保一边花几千块去香港看演出,那对那些真正因病致贫、因残失能、连基本生活都维持不了的家庭来说,公平吗?
拎不清楚的人,终究要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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