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 2 株就判刑!西藏 2 人狂挖 1210 株,被刑事强制,更严重的还在后面
年初,西藏桑日县。达古交警中队在路面例行检查时,一辆白色越野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后备箱塞得满满当当,打开袋口的一瞬间,一股浓郁的药草气息扑面而来。
17个编织袋,274.8斤,整整1210株。两名男子交代,这些东西是从加查县坝乡附近的山沟里挖出来的,正准备运往山南市卖掉。
他们以为挖的只是普通红景天。司法鉴定结果出来,这批植株是景天科红景天属的大花红景天,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涉嫌罪名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1210株是什么概念。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写得清清楚楚:危害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株以上即构成犯罪,10株以上即属“情节严重”,法定刑升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株入罪,10株升格,这两人挖了1210株,超出“情节严重”门槛121倍。
没有卖出去、没有获利,不代表不违法。从采挖到运输、出售,链条上每一个环节都可能构罪。两人从加查挖到桑日,跨县作案,半路被截,人赃并获。
这起案件并非孤例。2025年10月,西藏那曲公安机关侦破一起更大的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查获大花红景天等野生植物活体900余株、植株残体150公斤,被公安部列入危害生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同年,桑日县法院审理了另外三起案件,旦某等11名被告人采挖野生大花红景天1121株,11人全部获刑,并缴纳生态损害赔偿费70816.99元,专项用于异地补植。
四川那边的情况同样触目惊心。李某云等9人从2022年开始,在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长期从事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大花红景天及制品的行为,涉案重量高达90余吨,交易金额超过300万元,2026年5月全部获刑。
从高原产地收购,到长途运输,再到切片烘干加工,最后往外销售,整条黑色产业链都被人搭起来了。
大花红景天为什么值得法律用这么严厉的手段来保护。这种植物生长在海拔3000米至5600米的高山地带,生长周期长达5到7年。
它的根系牢固,在防止高原水土流失、维护高原生态系统平衡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根被连根拔起,那片土就松了,水土就跑了。种群恢复,往往需要数十年。
全国政协委员明吉措姆今年9月专门提到这件事,说大花红景天的主要来源依然是野生资源,由于种群自然更新速度缓慢、生长周期较长,野生资源正面临极大压力。说白了,挖一株少一株,这东西不是种下去明年就能长回来的。
桑日县林草局副局长曾天柱说了一句实在话:“把自己挖进去了”。这话听着像调侃,背后是实打实的法律后果。两名嫌疑人接下来要面对的,不只是刑事追责,还有生态损害赔偿、公开赔礼道歉,以及可能长达数年的牢狱之灾。
更大的问题藏在案件背后。类似的盗采在西藏各地频繁出现,从山南到那曲再到林芝,从大花红景天到野生兰科植物,一条条利益链在高原上越织越密。采挖者冲着药用价值和市场差价上山,收购者坐等货源上门,每一个环节都在赚钱,每一个环节都在犯法。
公安部2025年对145起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全国立案侦办相关案件3.7万起。数字摆在那里,打击力度在加码,可盗采的脚步并没有停下来。真正要堵住的,不只是山沟里那几把锄头,还有山下那条等着收货的链条。
大花红景天生长周期五到七年,挖一株少一株。靠山吃山,吃绝了,山就没了。
信息来源:桑日有“岳”丨岳阳援藏协助桑日县查获一起盗采野生红景天案
湖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