薅羊毛薅到了酒店头上?江苏南京,男子订了一家酒店。一晚上1700元,还交了1000元的押金。谁知在办理退房的时候,押金竟然不给退了,还要求男子补齐40.1元的差价。酒店给的理由是,因为入住的并非男子本人。男子无法理解,自己花钱开了个房间,让朋友住一晚还能怎么了?男子实在气不过,于是发视频选择曝光,没想到网友了解完前因后果后,并不买账。
何先生朋友来找何先生玩,为了尽地主之谊。何先生提前便给朋友订好了房间。酒店档次不低,一晚上就要1700元,而且还要交1000元的押金。
本来这个房间是两个人一起住的,可何先生因为临时有事,便没有回到酒店。
房间实际上住的是他朋友。在何先生看来,这本来是一件小事,可等第二天退房的时候,酒店却把他1000元的押金给扣了。
理由也很干脆,因为入住的人并非何先生本人。
何先生很难理解,自己花钱订了房间,想住谁就住谁,酒店凭什么扣他的押金?更何况在预定记录里,也没有哪条规定写着必须本人入住。
气不过的何先生,于是向媒体进行曝光,希望借助媒体的力量给自己维权。
可记者在了解完情况之后,发现并不像何先生说的那样。
何先生订的这个房间,用的是酒店和他单位的协议价,是酒店专门给合作单位员工的专属优惠。比挂牌价格要低不少。
而且在协议里,白纸黑字的写明白了,只限该单位员工本人入住,非本人入住就得按挂牌价结算。
何先生用协议价订了房,结果住的是朋友,酒店按照挂牌价进行核算,并没有什么问题。
正常来说,在酒店订的房间,想让谁住就可以让谁住。不过有一种情况确实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何先生本来就是用单位与酒店签的协议价订的房,本质上是履行那份单位与酒店之间的合同。既然合同上已经写明白了,何先生也明确合同的内容,却依旧让朋友入住,意味着何先生违反了协议的约定。
何先生本以为网友会为他撑腰,可网友的评论却相当精彩,直接挑明,这不就是相当于黄牛代订吗?
在现实社会当中,有些人手里有企业协议价,或者是高级会员权益,为了能够去套现,这些人会在社交平台或者是二手交易平台兜售低价酒店房间,从而赚取差价。
虽然何先生一再否认自己是为了牟利,酒店方面也没有追究何先生的责任。不过这样的代订行为,无论对谁都有风险。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酒店在这件事里也是有责任。根据相关管理规定,酒店必须对每一位实际入住的旅客核验身份证件,并如实进行登记。
何先生当初办理了入住手续,但实际住的是他的朋友。酒店直到第二天退房的时候才发现,这就说明酒店在旅客身份核验的工作上存在瑕疵。
对此,你怎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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