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好了,这事越闹越大!
德恒终于坐不住了。
这家脱胎于司法部直属机构、国内排得上号的头部律所,选择了最直接的办法,举报发布相关评述的自媒体账号。理由倒也不复杂:认为文章内容失实,损害了律所的名誉与行业声誉。
举报本身不稀奇。稀奇的是选在这个节骨眼上。
LV告茉莉奶白一案,判赔1030万。话题阅读量破了4亿。舆论场上吵成一锅粥,大家盯着的不只是那朵四叶花像不像,而是另一个问题:一个脱胎于司法部直属机构的头部律所,怎么就成了替国际大牌清扫本土小商户的主力?
德恒1993年经司法部批准创建。全国65家分所,员工七千多人。这体量,这背景,放在法律服务行业里是顶尖的存在。可偏偏是这家所,2016年起就成了LV在中国大陆的核心维权代理。
数据不会撒谎。近五年德恒代理LV发起商标诉讼超1600起。十余年累计相关案件超2.7万起。被告从连锁茶饮到街边小吃店,从布料商铺到小型文创工作室,覆盖了几十个和奢侈品箱包毫无竞争关系的行业。
这套模式很清楚:标准化取证、批量公证、集中立案。不分企业大小,不分主观故意,不分业态差异,只要视觉纹样存在近似,就无差别起诉。
多数小微商户根本扛不住诉讼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只能选择和解止损。
德恒的声明呢?卡在周末傍晚发。把自己摘得明明白白——LV告茉莉奶白这案子,跟他们没关系。
早不发晚不发。偏偏在舆论烧到自家招牌跟前才出来。声明只撇清本案代理关系,对过往有没有给LV干过别的活只字不提。这种选择性澄清,比不说话更招人猜。
更要命的是纹样这层。LV主张权利的那朵四叶花卉,原型是唐代宝相花。一个源自中国的传统纹样,被国际品牌注册成商标后,反过来限制本土商户使用。华东政法大学王艳芳教授说过,公共元素不是绝对不能注册成商标,但保护范围得严格卡。
可现实是,LV在欧盟、美国、日本打的同类官司大多输了。理由是四叶花卉是基础花纹,缺乏商标显著性,属于通用装饰纹样。同一个LV,国外判输,国内判赢。
德恒依托熟悉国内商标审查规则的优势,持续推动驰名商标跨类保护。说白了,就是帮一个国际品牌,把中国用了上千年的公共纹样,圈成了自己的私产。
举报这个动作,把事情的性质彻底变了。
原本大家讨论的是LV的商标维权是不是过了火。现在开始问另一件事:公开案件能不能评论?律师事务所能不能被公众评价?头部机构面对舆论时,是解释事实,还是先把发声的人按下去?
法律服务机构的核心资产是信誉。信誉这东西,攒起来要几十年。丢掉可能只需要一份声明、一次举报。
德恒这步棋走出去,事情的性质就变了。原本只是一场关于商标、关于赔偿的讨论,现在变成了一场关于言论空间、关于机构与公众关系的拷问。
一个脱胎于司法部直属机构的头部律所,本可以用专业和坦诚来回应质疑。却选择了最生硬的方式——把提出问题的人当成问题本身。
这种做法,或许能暂时压住几篇文章。但压不住公众心里那个疑问:一个连公开讨论都容不下的机构,凭什么让人相信它能捍卫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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