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棺材里伸手: 死要铜钱!”广西横州,一男子花204元坐顺风车,车开到半路,男子突然心梗,司机急了,又掐人中又清理口鼻,又联系家属,又打120急救,可男子还是死亡,家属告到法院,说司机救治不及时,还涉嫌非法运营,索赔18万,法院的判决大快人心!
韦某是顺风车司机,他没想到,自己惹上了一件 官 司,一乘客在他车上心梗猝死,家属把他告上了法庭!
原来,2026年2月13号,乘客赵某在平台上下单,他要从广东回广西横州。
这距离不短,坐顺风车只要204元,韦某接了这单,很快就到了接人地点,赵某上车后他们立刻出发了。
一路上顺顺利利,车辆很快就开到了目的地附近,可没想到,韦某回头发现,赵某紧闭双眼,已经没了动静。
他以为对方睡着,大声喊了几声,可对方不应,韦某心里咯噔一下,知道出事了!
他第一反应就是救人,他先给赵某掐人中,又给他清理口鼻,唯恐异物堵住了呼吸。
可赵某还是纹丝不动,韦某更加着急,他赶忙下车找路人帮忙,一边联系赵某的家属,一边打120叫救护车。
不大一会,急救人员赶到了现场,可赵某心梗,医生全力抢救,还是没能留住赵某。
经过诊断,赵某的死因是急性心梗,谁也不想出这种事,韦某自己也吓坏了。
可没想到,赵某家属赶来,嚎啕大哭,
转头就把韦某告上法院。
家属张嘴来,非要18万赔偿,家属的理由非常离谱,先说韦某没有网约车从业资质,属于非法营运!
又说韦某没有第一时间打120,也没直接把人开车送医院,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要韦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
这20%的责任折算下来,就是18万整!
有人就说了,现在真是,死到哪讹到哪,有枣没枣先打一杆子!
还有人说,死人家车上,应该赔偿人家一台新车,另外的误工费损失费 精 神损失费都应该赔偿人家!
更有人说,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有基础病,在车上发病了,司机师傅又是掐人中,又清理口鼻,他又不是专业医生,能做到这些也尽力了,怎么还能摊上官司?
如果是交通事故,不要你讹,也会赔偿的,这些人整天想的什么?
但法院认为,顺风车是互助合乘,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营运行为,根本不需要网约车资质。
是家属混淆概念,故意把普通的合乘非说成非法运营!
再者,韦某就是个普通车主,不是专业医生,心梗的发作都是又急又隐蔽,根本没法提前预判。
韦某在第一时间做基础急救,找人帮忙联系家属,又打120叫救护车,已经做到了普通人能做到的全部责任。
即便是换任何一个司机,没受过专业急训,都不可能做得比他更好。
怪不得大家都说,现在做好事成本太高,这个案子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今天你要求一个普通司机必须像120急救人员一样专业,明天就会有人要求路人救人必须做到满分。
但凡有一点没有做到,就要人家赔钱,最后人们的热情,只会被彻底耗光耗尽。
而且,家属说的“非法营运”压根就不成立,顺风车是分摊出行成本,不是靠拉客赚钱。
要是这种互助行为都算非法营运,那平时朋友之间搭车凑油钱,是不是都要算是违法吗?
《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条“好人条款”就是给所有愿意伸手帮忙的普通人兜底,不会让善意被无理索赔!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赵某家属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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