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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钱想疯了! 安徽合肥,一名准备买车的男子到门店试驾,全程都有销售坐在副驾陪同,

想钱想疯了! 安徽合肥,一名准备买车的男子到门店试驾,全程都有销售坐在副驾陪同,全程按照销售指引路线行驶,没有违章,车身也没有出现任何磕碰。可就在快要返回门店的时候,试驾车的轮胎突然漏气。

门店当场就把问题归到男子身上,认定是他操作不当才弄坏轮胎,张口就要1400元赔偿。男子心里又气又委屈,试驾车本身就存在正常磨损老化,凭什么直接断定问题出在自己身上。他不肯掏钱赔偿,店家直接选择报警,还试图不让男子离开现场。万般无奈之下,男子把整件事发到网上,事件就此迎来转机。

这名当事人是22岁刚毕业的大学生,社会阅历不算丰富,本来满心欢喜打算选购一台属于自己的车子。这条视频发布短短两天,点赞直接冲到28万,大量网友围观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评论区瞬间吵开,不少网友直言这就是试驾版的变相碰瓷,试驾车天天给不同客户试驾,轮胎出现损耗本就正常,不该让普通消费者来承担损失。也有网友深挖涉事门店相关信息,互联网的传播力量,在这件事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男子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的一番话,戳中了无数普通人的内心。门店确实不再索要那1400元赔偿,但这份和解,完全是舆论发酵之后才换来的结果。

很多人看完不禁反问,如果没有短视频记录,没有几十万网友关注,没有舆论加持,这名普通年轻人是不是只能自认倒霉,乖乖掏出这笔钱。普通消费者遇到类似纠纷,很多时候就吃在没处说理,没有渠道发声。

警方接到报警赶到现场之后,也道出客观事实,男子不存在故意损毁车辆的行为,大概率是行驶途中碾压到路面异物造成轮胎破损。正常开车上路,路上难免会碰到钉子、碎石,这类意外风险本就难以预判。

民警也明确说明,这属于民事纠纷,派出所没有权力判定谁该承担赔偿责任。商家如果坚持要索赔,正确途径是走司法程序向法院起诉。根据大河报的报道,警方也告知门店,他们没有权利限制当事人离开,可店家依旧执意阻拦。

不少人会疑惑,从法律角度来讲,这件事到底该怎么界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过错责任原则说得十分清楚,谁存在过错,才由谁承担对应的责任,没有过错,就不该无端掏钱。

整个试驾过程,男子严格按照销售规划路线行驶,销售全程就在一旁见证,没有违章,车身也没有磕碰,距离门店仅剩200米时轮胎才出问题。门店想要消费者赔钱,就必须拿出实锤证据,证明是男子故意损坏或是操作失误。拿不出确凿证据,就向顾客索要一千四百元赔偿,这种无依据向消费者追责的做法,实在难以服众。

后续媒体联系门店客服,得到的答复更是让人觉得讽刺。客服表示,试驾过程里,只要不是人为恶意、故意损坏,正常行驶造成的损耗,消费者是不需要进行赔偿。

既然心里清楚正常行驶带来的损伤不该由客户买单,事发的时候,为何死死咬住这名年轻人索要赔偿,还要报警,甚至限制对方离开。前后两套说辞,无异于自己打自己的脸。

法律人士对此也做出很实在的分析,门店这次索赔,本质上是想要把自身本该承担的经营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试驾车是门店用来招揽客户做生意的工具。

轮胎磨损,路上扎到异物爆胎漏气,都是日常使用中会遇到的状况。就好比餐馆的餐具会摔碎,出租车在路上也会扎破轮胎,做生意产生的这类损耗风险,理应由经营者自己承担。

这件事,也给所有打算买车准备试驾的朋友敲了一记警钟。很多人试驾的时候,只顾体验车子性能,草草签下试驾协议,很少仔细阅读协议里面密密麻麻的条款。

部分门店的试驾协议会写,试驾期间产生全部损失,都要试驾人全额承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这类单方面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格式条款,法院一般不会予以认可。不是签上名字,就要无条件接受所有不合理要求,法律始终站在讲道理的普通人这边。

截至目前暂无监管部门公开处置通报。回看整件事,这家门店算得上得不偿失。一千四百元一分钱没有拿到,自身口碑却彻底受损。

二十八万网友围观完整经过,相当于上演了一场现实案例,演示门店如何把意向客户往外推。做生意,金钱上的亏损尚且可以弥补,人心一旦失掉,再想要挽回就难上加难。

对待一名有购车意向的准客户尚且如此,换作普通消费者,谁还敢放心到这家门店真金白银消费。央广网记录下当事人的心声,他在意的从来不是一千四百元,而是这笔钱到底该不该由自己来出。

说到底,纠结的从来不是金额大小,而是一个公平的道理。普通人消费,花钱可以,但不能平白无故为不属于自己的过错买单。

以上是小编个人看法,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评论列表

用户17xxx67
用户17xxx67 1
2026-08-19 06:08
不敢写啥车?
bigapplepie
bigapplepie
2026-08-19 08:28
让雷军出来道歉!让小米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