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皋,一名 62 岁三级智力残疾老人参加社区体检,眼部筛查未见明显异常,随后遭到一家私立眼科医院工作人员搭讪。医院私下联系老人,在家属并不完全知情的情况下,将老人接至医院并完成白内障手术,老人按了手印。家属得知后又气又怕,认为老人本没有手术必要,平白接受了眼部手术。家属将情况曝光后,当地卫健部门迅速介入调查,经初步核查,医院被发现可能存在多项违规问题,相关调查追责仍在推进当中。
不过,把事情往前后仔细捋一遍,会发现有个细节不能忽略。2026年7月17日,张某并不是直接从家中被医院人员接走的。
按照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后来公布的调查情况,当天张某的三弟曾把张某送到双方约定地点,随后该医院人员将张某接到医院。
问题也恰恰出在这里。张某为什么会和医院约好见面?
时间得回到7月15日。62岁的张某是三级智力残疾人员,当天由三弟送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加健康体检。
现场出现了该医院的相关人员,对方没有穿医院工作服,与张某搭讪后取得了电话号码。
当天晚上,张某就接到了医院方面的电话,对方通知张某去检查眼睛。两天以后,才发生了张某被接到医院的事情。
张某到了眼科后,当天接受了白内障手术。家属后来提出异议,这件事随即引起关注。真正需要查清的,也不只是张某有没有在一张材料上按手印,而是医院决定手术之前到底做了什么。
这里涉及张某一个很特殊的情况。三级智力残疾和法律意义上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并不能直接画等号。
《民法典》规定,成年人如果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可以依法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判断具体行为是否与个人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还要看本人能不能理解行为内容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放到张某这件事上,问题就很具体了。白内障手术不是普通生活行为,涉及术前检查、手术方案、人工晶状体以及术后护理。
医院面对张某时,需要弄清张某能否听懂病情,能否理解为什么需要手术,也要确认张某能不能理解手术风险。
如果这些内容无法真正理解,那么一个手印本身,并不能解决全部问题。对成年被监护人,法律同样要求尊重真实意愿,同时由监护人依法履行相应职责。
所以家属后来追问的重点,其实落在了诊疗过程中:医院什么时候知道张某的特殊情况?术前如何评估?相关风险到底向谁说明过?
还有一个环节也进入了公众视线,就是医保结算。
使用医保做符合规定的白内障治疗,本身没有问题。真正需要核实的是张某这次诊疗有没有充分医学依据,病历、检查、手术适应证和医保申报能不能对应起来。
2026 年 2 月公布、4 月 1 日起施行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通过说服、虚假宣传、减免费用或者提供额外利益等方式诱导虚假就医购药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范。
因此,从7月15日取得张某电话号码,到当晚联系,再到7月17日接诊、实施手术以及后面的费用结算,每一个环节都可以顺着记录往回查。
事情受到关注后,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介入。2026年8月15日,如皋市卫健委发布情况通报,表示经初步调查,媒体报道基本属实,并已经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
通报披露的调查重点很具体,包括涉事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可能存在拉拢患者住院、医患沟通及术前评估不充分、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这也意味着,张某事件不能只盯着最后那台手术。真正需要还原的是张某怎样从一次社区健康体检进入医院诊疗流程,医院依据什么决定实施白内障手术,又怎样完成知情沟通、术前评估和医疗安全管理。
如皋市卫健委已经明确表示,将依据进一步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张某家属最关心的那些疑问,最终也要靠完整的诊疗记录、检查资料和调查证据逐项说清楚。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62 岁三级智力残疾老人被接走做白内障手术,如皋卫健委介入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