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一个普通士兵打完仗能分多少地?
汉朝的一个普通农民,扛起武器上了战场。在战场上砍掉一个敌军军官的脑袋,带回军营,国家奖励他:一百亩地,外加一块宅基地,外加一个仆人。
杀两个,两百亩。杀五个,五百亩,换今天的话说,这一场仗打下来,能让他从一无所有的泥腿子,变成一个货真价实的小地主。
但问题来了:这事,真有这么好?
要搞清楚这个问题,得先搞清楚汉朝的普通人活得有多难。
在汉朝,男人到了二十三岁,国家就开始找你服兵役,而且要服到五十五岁。三十二年里,每年农闲你得接受军事训练,正式入伍服役两年,一年在本郡,一年去守边关或首都。
这还不是最糟糕的。
彼时普通农民一家五口,撑死能种一百亩地,亩产也就两三百斤粟米,折算下来,交完税、留下口粮,剩的那点余粮,随便来场旱涝就能全没了。
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告诉你:去打仗,只要砍一颗敌人军官的脑袋带回来,就能多分一百亩地,还有免一丁劳役的资格。
这对汉朝的农民来说,是真实的人生跃升机会。
这套制度,叫军功爵制,二十个等级,从公士到列侯,全靠战场上的脑袋换来的。
它不是汉朝发明的,是从秦国商鞅变法那里继承下来的。
但汉朝把它用到了极致。
先说制度本身,这个表格读下来,真的让人咋舌。
根据出土的张家山汉墓竹简,也就是公元前186年的《田律》和《户律》。
汉代二十等爵对应的授田数量是这样的:没有任何爵位的普通人,基准是一顷,也就是一百亩地。
立下军功升到第一级"公士",可以拥有一百五十亩。
第二级"上造",两百亩;第三级"簪袅",三百亩。
第四级"不更",四百亩;第五级"大夫",五百亩。
再往上,第八级"公乘",两千亩;到第九级"五大夫",两千五百亩。这是什么概念?
汉代一亩地约合今天460平方米,一百亩就是46000平方米,相当于六七个标准足球场的面积。
但要拿到这块地,你得先过一关。规定写得很清楚:"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
"甲首"。是敌军的甲士,也就是穿盔甲的军官,不是普通步兵。
而且,你得把脑袋带回来,作为物证。
就是字面意思:你在战场上砍下一个敌军军官的脑袋,提着它跑回自己的阵地,交给上级核验,爵位和土地才算你的。
你能想象那个战场是什么场面吗?
商鞅的规定是:斩杀的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就越高;如果一个士兵在战场上斩获两个敌方甲士首级,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立即释放;如果他的妻子是奴隶,也可以转为平民。
这套制度的激励效果,历史上有一个非常直白的注脚。
据古代记载,战国时期秦军打完仗,战场上不是士兵先追逃敌,而是先争着去抢敌军尸体的脑袋,因为那是实实在在的军功凭证。
有时候一个士兵刚砍下一颗脑袋,旁边的人就冲过来抢;有时候士兵左腋夹着一颗头,右手还在继续砍杀,史书里的描写读完,你会深刻理解,为什么秦军在那个年代被叫做"虎狼之师"。
这不是因为秦人或汉人天生好战,是因为那颗脑袋,是一家人改变命运的唯一门票。
但这套制度,有一个致命的问题。
到了汉景帝时期,授田的制度开始发生变化,由授田改为授禄,也就是不再给实际土地,改给钱或者粮食。为什么?因为地不够了。
汉朝建立后,经过六七十年的发展,到汉武帝初年,全国人口比汉初增加了一倍多,开始对土地构成压力。
此后人口继续增加,到西汉末年,全国人口比汉初增加了三到四倍,而耕地的扩展却相对迟缓。
于是出现了"富者田连仟佰,贫者亡立锥之地"的局面,大地主的土地一片接一片,穷人连插脚的地方都没有。
军功授田的承诺,在制度层面越来越难以兑现。
由于土地兼并和人口增长,到汉景帝时代,授田就已经开始改为授禄了。
汉武帝打匈奴打得轰轰烈烈,卫青、霍去病成了千古名将,但那时候的底层士兵,已经很难像汉初那样,靠战功在家乡分到一块真实的土地了。
这套制度的辉煌,大约只在汉初那七八十年里完整存在过。
它让那个时代的汉军,成了一支真正意义上为自己而战的军队。因为每一个士兵都清楚,战场上的每一个首级,换的是家人的土地,是下一代的未来。
【主要信源】
《张家山汉简所反映的汉代名田制》,于振波,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据张家山247号汉墓竹简《二年律令》整理
《二十等爵》词条,百度百科,据张家山汉墓《田律》《户律》(公元前186年)整理
《从汉代良家子从军到宋代好男不当兵》,知乎历史专栏,综合《秦汉的徭役和兵役》等学术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