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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翔如果还要为进体制上班还是一次性买断工龄纠结,那多少有点低估了自己如今的商业价

刘翔如果还要为进体制上班还是一次性买断工龄纠结,那多少有点低估了自己如今的商业价值,作为耐克的终身代言人,如果每年确实能拿到200万美元以上的收入,以他现在的身份、地位和身价来看,还有没有必要继续去上班,领取那份相对有限的工资,确实值得商榷。
 
刘翔如果真让我替他在“自主择业”和“回去当教练”之间选,我会毫不犹豫选前者,因为对一个43岁、退役11年、早已完成财富积累的奥运冠军来说,体制内那份稳定工资已经不是决定人生选择的核心筹码,真正值钱的是未来20年时间到底归谁支配。
 
8月26日刘翔突然发文求助,称体育局让自己在“买断”和“当教练上班”之间选择,上海市体育局随后回应,正式表述其实是“组织安置或自主择业”,并表示刘翔是为上海体育作出突出贡献的功勋体育人,将依据退役运动员相关规定妥善做好安置工作。
 
当天深夜刘翔又把自己的纠结说得更明白,他表示自己并不是退役后主动赖着不走,而是相关关系一直没有处理完,如今过去10年突然面临二选一,同时他还明确提到自己没有执教经验,贸然上岗反而担心耽误年轻运动员的前途。
 
看到这里,我反而更加倾向于刘翔选择自主择业,因为一个人自己都清楚目前没有执教经验,那就没必要为了保留一个岗位硬去当教练,奥运冠军当然掌握最顶尖的比赛经验,可顶尖运动员和优秀教练从来不是同一种职业,自己跑得快并不代表马上就能把别人教快。
 
更何况刘翔早就不需要依靠一份固定工资解决生活问题,公开资料显示,从2003年至2014年前后,他职业生涯商业收入累计曾被统计达到约5.35亿元,巅峰时期同时拥有大量品牌合作,即使这些数字属于税前商业收入而非最终到手财富,也足以说明他的经济基础和普通退役运动员完全不同。
 
至于最近网上流传最广的“耐克终身合同每年保底200万美元”,这句话我觉得必须说严谨一点,2015年人民网确实曾援引体育经纪行业人士称刘翔与耐克的合作“应该是终身合同”,也有业内人士谈到双方较早签订终身协议,但我没有找到耐克或刘翔本人公开确认每年200万美元这一具体金额的权威材料。
 
所以即便把所谓每年200万美元完全拿掉,我的判断依然不会改变,因为刘翔真正拥有的资本根本不只是某一份代言合同,而是奥运冠军、前世界纪录保持者以及中国田径标志性人物几十年积累下来的商业价值、社会影响力和个人选择空间,这些才是他最大的底气。
 
2004年雅典奥运会,21岁的刘翔以12秒91平世界纪录夺得男子110米栏冠军,2006年洛桑又跑出12秒88打破世界纪录,2007年再拿世锦赛冠军,他职业生涯一共36次夺得世界大赛冠军,这样的履历放到任何时代,都已经足以让他拥有选择下一段人生的资格。
 
我一直觉得网友讨论这件事最容易陷入一个误区,那就是把“有编制、有保障、有固定工资”默认成所有人的最优答案,对普通工薪家庭来说稳定当然非常重要,可一个人已经解决财富问题以后,时间、自由和生活方式的权重必然会上升,这时候再用普通人的工资逻辑替刘翔算账其实意义不大。
 
国家针对退役运动员的制度本来也不是只有安排工作一条路,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办法明确鼓励退役运动员通过市场自主择业,符合条件的人放弃组织安置后可以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偿,而补偿会根据运动年限、成绩以及退役前工资待遇等因素综合确定,所以自主择业本身就是正常的制度选择。
 
如果刘翔现在依旧每天想着跨栏训练,真心愿意从头学习怎么制定训练计划、怎么管理年轻运动员、怎么处理伤病和比赛节奏,那我当然支持他留下,因为中国110米栏能够拥有一位奥运冠军参与传承是好事,可如果只是因为觉得离开体制可惜而勉强坐上教练位置,我反而认为没有必要。
 
刘翔自己那句话其实已经透露出一些态度,10年物是人非,人生本是断舍离,一个退役11年的运动员,如今已经43岁,过去那些训练、比赛、伤病和巨大舆论压力都经历过了,在我看来他完全有资格把后半段人生从必须完成什么,改成自己真正想做什么。
 
而且所谓离开体育系统,也绝不意味着和中国田径彻底告别,以刘翔今天的影响力,他完全可以通过青少年公益训练、赛事推广、短期技术指导、田径文化传播等更多灵活方式帮助后来人,传承经验并不只有每天坐班当专职教练这一种形式,甚至自由身份反而可能让他拥有更多选择。
 
所以如果非让我替刘翔投一票,我还是选自主择业,不是因为体制内工作不好,更不是因为当教练没有价值,而是人生不同阶段需要的东西不同,21岁的刘翔需要跑道证明自己,43岁的刘翔早已经不需要靠一份岗位证明价值,他真正应该选择的,是未来每天醒来以后最愿意过的那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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