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观碎了一地!”内蒙古,一男子喝完酒,进某小区铁丝网围栏摘沙果,不幸触电身亡。家属反手跟物业,还有搭围栏业主索赔135万。法院判物业和业主赔89万。物业承担50%赔63.8万,业主承担20%赔25.5万。物业和业主都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让他们直接傻了眼。网友:如果喝农药自杀,是不是也得找生产厂家索赔?还好没告发电厂!
王某喝了酒之后,路过一小区,透过小区铁丝网围栏,看见沙果树上的果子红得透亮,他垂涎欲滴,直接钻了进去想摘点沙果解馋。
没成想,他伸手一碰铁丝网,当场触电倒在地上,人直接就没了。
这片铁丝网,根本不是小区公共配套,是业主陈先生私自搭起来的,占的是小区的公共用地。
可能沙果树是陈先生种的,他怕沙果被偷摘,就为了铁丝网围栏,具体咋回事,案例没做交代,我是这么猜的。
物业巡逻的时候早就发现了铁丝网,通知过陈先生让他把围栏拆掉。
可陈先生充耳不闻,根本没往心里去,拖着一直没拆。
好巧不巧,小区的路灯出过跳闸故障,物业派了维修人员过来重新接线。
这个维修工不是马大哈,就是不专业,他修完之后根本没仔细排查,连线路短路的隐患都没查出来。
偏巧陈先生搭的铁丝网,直接就绑在了这根路灯杆上,漏电之后整个铁丝网都带了电,成了安全隐患。
偏偏王某自投罗网,他出事之后,家属直接把物业和业主陈先生一起告上法院,提出了135万索赔。
一审法院认为,王某作为成年人,明知道这片区域,是别人用围栏圈起来的非公共区域,喝完酒还擅自闯进去,本身就有明显过错,自己要承担30%的责任。
业主陈先生私自在公共区域搭建围栏,还把铁丝绑在路灯杆上,完全没考虑过铁丝导电的安全风险,要承担20%的责任。
物业这边,明知道围栏是违规搭建的,却没强制拆除,修完路灯之后也没排查出漏电隐患,是导致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要承担50%的责任。
法院判决赔偿89万,算下来物业要出63.8万,陈先生要出25.5万。
判决下来之后,物业和陈先生都觉得自己冤,双双提起上诉,结果二审法院把所有证据重新核对了一遍,直接驳回了两方的上诉,维持了一审的原判。
俩人拿到二审判决,当场就傻了眼。
在我看来,法院判的对,整件事没有哪一方是完全无辜的,每一个环节的疏忽凑到一起,最后就酿成了悲剧。
2025年,辽宁沈阳某小区,业主私自在公共绿地搭建铁丝网围栏种葡萄。
铁丝直接固定在小区老旧路灯杆上,物业此前多次通知拆除未果,后续路灯线路老化漏电,一名路过的居民触碰围栏触电受伤。
法院最终判决物业承担52%责任,私搭围栏的业主承担23%责任,伤者自担25%责任,各方按比例赔偿伤者各项损失共计72万余元。
不要以为,在小区公共区域搭个围栏种点东西是小事,物业也觉得口头通知过拆除,就算尽到责任了,根本没往漏电、伤人这些严重后果上想。
真出了人命才发现,之前偷的懒、省的事,最后全变成了要掏真金白银的赔偿。
公共区域的安全从来不是小事,该拆的违规建筑别拖着,该排查的电路隐患别放过,不然等出事了再后悔,什么都晚了。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物业作为小区公共区域管理人,没排查漏电隐患、没拆除违规围栏,业主私设导电围栏,二者均存在过错,法院按过错比例划分赔偿责任,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2026-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