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先告状!”海南,男子网络结识女子,两人相约线下出去游玩,男子包揽了两人的出行费用,二人从酒吧消遣出来女子以收到骚扰为由向男子提出3万元的赔偿,遭到男子拒绝后女子报警,由于无法提供证据,警方不予立案,随后女子又将男子告上法庭要求经济赔偿,法院做出判决!
张某家住海南,一次偶然的网络聊天,认识了福建的小张,两个人线上聊得投缘,没过多久,小张提议,可以相约去往武汉旅行,顺便线下见面,出行之前,小张坦诚自己手头拮据,旅途当中机票、门票、夜间外出等各项开支,希望由张某承担。
张某对这位未曾谋面的女网友抱有期待,便一口答应,包揽了两个人此行绝大部分花销。他出钱订机票,规划行程,满心期待这场奔赴可以让两个人的关系更进一步。
武汉之行的第一个夜晚,两人前往一家热闹的酒吧,场内人声嘈杂,舞台周边挤满游客。为了看清台上的演出,小张踩在了凳子上。担心她重心不稳摔倒,张某伸手托扶了她的腰臀部位。那一刻小张脸上没有不悦,依旧面带笑意。
谁也没料到,离开酒吧之后,局面急转直下。
小张当场提出,张某刚刚的肢体触碰属于骚扰,想要平息此事,需要支付三万元作为私了赔偿。突如其来的索赔让张某错愕不已,当即拒绝了这笔高额要求。
协商破裂之后,小张拨打报警电话。报案时,除了指控遭遇骚扰,她还举报张某存在酒驾嫌疑。接到警情,民警立刻到场处置,完成酒精检测,调取酒吧周边公共监控,分别问询双方当事人,完整复盘当晚经过。
经过一系列核查,没有任何有效证据可以证实骚扰行为属实,酒驾举报同样查无实据。警方最终不予刑事立案,没有对张某作出任何处罚。
事情并没有就此画上句号。此后小张多次通过各类渠道提交投诉,诉求依旧没能得到满足。于是她选择走民事诉讼,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
法庭上,小张陈述,当晚肢体侵犯给自己留下难以磨灭的心理阴影,日常工作、生活都持续受到负面影响。她向法院提出诉求,要求张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三千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张某在庭审中进行了答辩。他解释,当晚的接触只是出于保护对方、防止跌落的善意搀扶。并且他提出,小张当庭提交的录制视频并不完整,关键对话片段已经被删减,缺失了对方开口索要三万私了费用的画面。
审理该案,离不开民法典对于性骚扰的界定。构成性骚扰,有一个不可缺少的前提:肢体接触违背当事人主观意愿。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
想要胜诉,小张必须拿出完整闭环的证据链,证明这次触碰并非意外搀扶,而是违背本人意愿的刻意骚扰。
承办法官逐条核验全部证据:事发位置属于人员众多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安机关经过完整调查,同样没有查实骚扰事实;原告提交的视频经过剪辑,也不存在被告自认骚扰的内容。
现有材料,不足以证实存在违背意愿的骚扰行为,也无法证明原告遭受严重的精神损害。
综合全案,法院最终驳回了小张全部诉讼请求。
唉,真是人心难测,永远别轻易赌一场素未谋面的相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