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看完视频,心里挺不是滋味的。
大街上有人倒下了,围观的人越聚越多,有人掏出手机录像,有人喊赶紧打120。这时候一个男的挤上前,看那架势是要做心肺复苏,手刚伸出去,旁边一个女的一把把他推开,不让碰。
问题是推开之后,她自己也没上去救。就让那人干躺着。
视频传出来,评论里吵翻了天。有人骂得很难听,说这是要命不要脸。可我倒觉得,骂归骂,得先搞清楚一件事:她推人,到底是怕男的占便宜,还是怕男的乱按按坏了?
这两种情况,性质完全不一样。
如果是那人喝了酒摇摇晃晃上来乱按,连对方有没有呼吸都没看,那拦住他是有道理的。急救不是电视剧里演的那样,上来就对着胸口猛锤。对还有呼吸的人瞎按,肋骨按断了都有可能。
可如果人已经没反应、没呼吸了,这就是心脏骤停,黄金时间就那几分钟。这时候拦着不让按,又不自己动手,那不是保护,是眼睁睁看着时间流走。
视频里到底是哪种,说实话,凭这一小段谁也说不清。
但我看到有个细节挺难受的——倒地的是个女的,施救的是个男的。那男的往胸口伸手,旁边很多人第一反应不是“他在救人”,而是“他在摸人家”。
这才是最让人心寒的地方。
我们太习惯把人往坏处想了。别人做好事的时候,先怀疑动机;轮到自己去救人,又怕被人扣上“蹭热度”“占便宜”的帽子。一来二去,谁还敢伸手?
法律其实早就把后路给铺好了。民法典写得清清楚楚,自愿实施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就是说你按的时候真把肋骨按断了,也不用赔钱。救人的人不用担责,可拦着别人不让救的人,真要出了事,法律可不会替她背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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