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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一男子花 40 元买两张刮刮乐,和朋友各拿一张。结果自己没中,朋友中了

江苏连云港一男子花 40 元买两张刮刮乐,和朋友各拿一张。结果自己没中,朋友中了 100 万。男子心里不平衡,起诉朋友要求返还 80 万税后奖金。法院审理后认为,男子的行为属于射幸机会赠予,驳回了他的全部诉讼请求。网友表示这判决很合理。

5 月 22 日,江苏连云港市法院公布了一则引发全网热议的案例。这起案件源于一张价值 100 万的刮刮乐彩票,原本关系不错的两个朋友,因为这笔意外之财反目成仇,最终闹上了法庭。

事件发生在 2025 年 1 月,原告张某与被告谷某是多年的好友。当天两人相约逛街,路过一家中国体育彩票站时,一时兴起决定进去刮几张彩票试试运气。张某主动扫码支付了 40 元,买了两张相同面值的刮刮乐。

两人各自抽取了一张彩票,当场刮开查看结果。张某的那张彩票没有中奖,而谷某手里的那张却刮出了 100 万元的头奖。当时两人都很兴奋,彩票站工作人员告诉他们,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兑奖。

之后张某又兴致勃勃地支付了 20 元,买了第三张刮刮乐,让谷某帮忙代刮。这次运气不错,中了 500 元奖金。谷某也自己掏钱买了一张,结果没有中奖。当天两人一起吃了饭,谷某还主动提出要送张某回家。

谷某送张某回家后,独自前往彩票兑奖中心,办理了兑奖手续。按照规定,100 万奖金需要缴纳 20% 的个人所得税,谷某最终拿到了 80 万元的税后奖金。当天晚上,谷某就通过微信给张某转账了当天的餐饮和彩票费用。

没想到张某并没有接收这笔转账,反而联系谷某,要求平分 80 万元的奖金。张某认为,两张彩票都是他出钱买的,所以奖金应该一人一半。谷某拒绝了这个要求,他认为彩票是张某自愿让他抽的,中奖了就应该归他所有。

双方协商无果后,张某将谷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谷某返还 80 万元奖金及相应的利息。张某在法庭上表示,他只是让谷某帮忙刮彩票,并没有说要把彩票送给谷某,所以奖金的所有权应该归他所有。

连云港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了判决。法院认为,购买彩票属于射幸行为,购买的是中奖机会,开奖前每张彩票的中奖概率都是平等的。张某付款 40 元购买两张彩票,允许谷某抽取其中一张且未予制止,应视为将中奖机会赠予谷某。

谷某中奖后,张某当场没有提出任何异议,进一步印证了他认可彩票的权利归属。双方系朋友关系,日常消费中存在相互请客的特征,谷某的行为不具备侵占的违法性。综上,法院驳回了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解释说,朋友间请客买彩票属于正常的社交往来,可推定构成射幸机会赠予。这种行为符合 “朋友间小额财物往来无需明示约定” 的习惯,不能因为中奖了就反悔。射幸合同的核心在于结果的不确定性,当事人需要自行承担风险。

事件曝光后,在网上引发了激烈的讨论。很多网友表示支持法院的判决,认为张某的做法太不地道。既然是主动请客买彩票,就应该愿赌服输,不能看到朋友中奖了就眼红。也有网友表示,以后再也不敢请朋友买彩票了。

还有网友分享了自己的类似经历,说曾经请朋友买彩票,朋友中了几千块钱,主动分了一半给他。大家纷纷表示,这才是真正的朋友。金钱虽然重要,但友情更珍贵,不能因为一笔意外之财就破坏了多年的感情。

律师提醒大家,在涉及金钱往来时,最好提前明确约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是请客买彩票,中奖了就归对方所有;如果是合伙购买,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奖金的分配方式。这样才能既保护自己的权益,又不伤害彼此的感情。

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留言~

评论列表

飞龙在天
飞龙在天 2
2026-05-26 00:23
判决没问题,但是那个朋友太不够朋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