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扣押货物,结果等依法返还时,发现货物坏了,不见了,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想要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那就应该明确扣押货物追责时,不应该封条一贴,万事大吉。
所谓追责,除了要求执法人员负责到底,也就是说,出现赔偿,不应该是全部由国家兜底,也应该让执法人员自掏腰包,当然,这个可以根据责任大小,进行百分比赔偿。
国家赔偿是为了保障受害者的权益,执法人员自掏腰包,是加强他们的责任心,虽然说用钱加强责任心简单,可不可否认,也是最有效的。
执法人员扣押货物,结果等依法返还时,发现货物坏了,不见了,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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