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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就可以任性?”山东,某企业起诉当地政 府未按照合同约定履约,结果企业的实控

“有权就可以任性?”山东,某企业起诉当地政 府未按照合同约定履约,结果企业的实控人家属和已经离职的财务均被抓了起来。政 府部门还哄骗企业实控人回国商议违约问题,谁知实控人刚回国,直接被刑拘了。目前,该实控人的妹妹得到消息,称要缴纳1000万元的土地保证金以及认可县里给的方案,才同意放人。(来源:津云)

这件事的起因要追溯到2017年,当时这家企业与当地县政 府签下一份棚改项目协议。按照双方约定,政 府需要在6个月之内完成征地拆迁,然后把可以直接开发的净地交付给企业。

可时间一晃过去整整9年,协议约定的拆迁工作始终没有落地。项目推进遇到阻碍,双方又在2020年签订安置房回购协议。

这份新协议约定,由企业负责修建16栋回迁安置房,政府会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对应的工程款。

据企业实控人的妹妹讲述,在2023年12月,当地有关部门口头告知,之前签署的回购协议以及会议纪要全部无效,直接停止拨付工程款。

在资金断供后,企业靠自筹资金建成交付7栋回迁房,剩下9栋房子只得被迫停工。

2025年6月,这家企业就政 府违约的问题,提起诉讼,要求政 府部门支付拖欠的工程款,结果败诉了。

就在企业提起上诉期间,变故发生了。警方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带走了已从企业离职的财务人员,还有企业实控人的多名家属。

当时企业的实控人正在国外,然而政 府部门很快就找到了对方,并邀请对方回国商议项目纠纷问题。

考虑到政 府部门的公信力以及家属的安全问题,企业实控人在2026年8月13日回了国,可才刚落地,她就被警方刑事拘留了。

事后,企业实控人的妹妹对外表示:自然和资源规划局负责人给出了方案,要求企业要提交一份被当地认可的回迁处置方案,同时缴纳1000万元土地保证金,相关人员才能够获得释放。

企业实控人的妹妹质疑这样的操作的合法性,这看上去就是在以权牟利。

目前,此事尚未得到官方证实,而且只有企业实控人妹妹一方的说辞,案情是否反转,还需要等待最终通报。

从目前的所获信息来看,这里涉及到多个严重法律问题。

首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行为,不是说撤就能撤的,这是犯罪行为。

一旦构成犯罪,只要虚开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税款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税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但企业实控人是否构成该罪名,尚需要进一步调查,警方目前也只是掌握了基础证据,案件侦查尚未终结。

其次,法律严禁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民营经济促进法》第63条明确规定,办理案件应当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遵守法律关于追诉期限的规定;生产经营活动未违反刑法规定的,不以犯罪论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禁止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

最高法也多次出台指导意见,要求民事、行政合同履约争议,应当走诉讼、仲裁等民事、行政途径解决。不能把合同违约的矛盾,转化为刑事案件处理。

如果企业实控人的妹妹所说属实,政 府部门要求缴纳1000万元土地出让金才给取保,那无疑就是以刑化债。

那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就触碰了法律红线,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嫌滥用职权罪,被开除公职或党籍。

最后,这件事到底是企业确实存在虚开发票的刑事犯罪,还是有关部门把行政协议纠纷,采取了刑事手段施压,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想要还原真相,还需要完整公开侦查证据,由司法机关中立审理。行政诉讼和刑事案件,各自按照法定程序独立推进,才是法治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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