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用 ATM 机存钱,10000 多元 “凭空消失”!女子连忙去柜台找工作人员,但工作人员称设备一般不会出错!女子又气又急,在邹女士的再三要求下,银行受理并安排清机核账,最后查出的结果让人意外。
事情发生在2026年9月7日上午,杭州邹女士带着3万余元现金来到某银行钱塘智慧城支行。这笔钱主要是春节期间长辈给孩子的红包,邹女士前一晚清点过,记得大约有3万元。
柜台有人排队,邹女士选择ATM存款。现金分几次放进去后,机器退出一小叠无法识别的钞票。邹女士结束交易,手机很快收到提醒,第一笔只有13200元到账。
数字明显不对,邹女士没有马上认定机器出了故障,而是把退回来的现金拿到隔壁另一家银行继续存。第二次操作很顺利,到账5100元。
两笔加起来只有18300元,与邹女士记得的3万元左右相差一万多元,邹女士马上返回第一家银行,说明ATM可能出现吞钞。按照邹女士后来接受采访时的说法,工作人员起初认为机器一般不会出错。
邹女士没有离开,坚持要求银行核查,银行随后登记银行卡号和联系方式,并联系有关部门安排清机。结果没有当场出来。
直到9月8日傍晚,邹女士手机再次收到余额变动提醒,银行数据运行中心转入11100元,13200元、5100元和11100元合计29400元。由于邹女士之前只记得现金大约3万元,没有留下精确到具体数额的清点凭证,剩余几百元差额不能直接认定为ATM吞钞。
银行工作人员杨女士随后向记者解释,涉事机器单次最多存入10000元,邹女士一次放入超过限额的现金后,设备无法正常识别,最终发生故障,银行没有只看系统里显示了多少。
工作人员联系金库清机,又查看邹女士进入网点到离开的相关监控,把机器中的现金重新清点,并与后台交易账目逐项核对。账实比对以后,多出来的11100元被确认与邹女士的交易有关,银行随后完成补账。
2014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曾公布青岛中院处理ATM存款纠纷的情况。李某使用自动存款柜员机还款,自认为放入10100元,设备记录却只有7600元,双方围绕2500元产生争议。青岛中院后来针对ATM等自助设备的风险管理和金融纠纷处理问题,向当时的青岛银监局提出司法建议。
其中一个重点,就是银行不仅要维护机器,还要注意交易证据和纠纷处理。出现争议后,设备流水、现金数额、监控资料都可能成为核实事实的重要依据。
现金放进ATM以前,最好先把数额记清,设备识别完成后,屏幕会显示机器实际接收的金额,这时不要急着点击确认。如果显示数字和事先清点结果不一致,可以取消交易,再把现金重新整理核对。
如果已经出现吞钞、死机或者入账金额异常,应尽快记下网点、设备位置和交易时间,保留短信、交易凭条等信息,再找银行登记处理。继续换机器反复存钱,反而可能让后续核对增加步骤,银行收到消费投诉后,也有相应处理程序。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规定要求,银行收到投诉后核实相关内容,并及时与消费者沟通。对于事实清楚、争议比较简单的投诉,一般应当在收到投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消费者,复杂情况可以按照规定延长。
邹女士这次真正关键的一步,不是和工作人员争论机器到底会不会出错,而是在发现18300元与原有现金明显对不上后,坚持留下银行卡号和联系方式,让银行启动清机核账,一天以后,11100元找到了对应去向。
ATM可以快速完成现金业务,但出现异常时,最终查清钱去了哪里,靠的还是交易记录、设备清机、现场监控和账目核对。机器显示的是一个数字,完整的核查流程才能把事情真正弄清楚。
信源:闪电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