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星宇股份多名高管已经被处罚了,但大众还在盼着官方,能够对星宇的此次行为进行定性,这到底算不算违法!
星宇股份事件走到现在,企业道歉、高管追责、经济补偿、就业帮扶,一套组合拳已经全部落地,现在就只差官方出来说说,星宇这种二选一和HR阴性威胁的行为到底是不是违法。
根据星宇股份的最新通报,总经理周晓萍承担主要责任,被扣薪一年,很多人可能对此还是不买账,但我感觉,对她这个阶层来说,面子可能比罚钱更重要。
另外,副总经理李树军,负直接领导责任,调整分工不再分管人力资源工作,扣薪6个月,对应2025年年薪,相当于扣减37.5万元。
人力资源总监俞志明,此前已被停职的就是,距离被停职都那么久了,我们居然现在才知道他叫什么,现在已经被正式免职了,他同时担任星宇车灯党委书记职务,人力资源部部长李梅 :给予降职调岗处理。
副总调整分工扣半年,人力总监直接免职,107名同学当中71人入职新单位,22人拿到offer,人社部门累计推荐岗位超500个,补贴、宿舍、交通报销全部安排到位 。
看上去事情好像已经尘埃落定,但网上无数网友心里还卡着一个核心疑问:企业这一套操作,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这个官方定性,大家一直在等,希望官方也能听到老百姓的呼声,给予一个准确定性!
另外,星宇这几名高管的扣薪免职,其实是企业内部的自我处罚,而发放求职补贴、免费住宿等,是企业事情发生后的经济补救措施,人社局帮忙找工作,属于公共就业帮扶。
这三件事,全都不等同于劳动监管部门,对当初劝退行为做出法律层面的违法定性。
回顾整件事情的经过,这批应届生大多是研发技术岗位,并且在谈话中,HR人员还拿行业背调施加压力,最终107人签下解除协议。
从劳动法常识来讲,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双方协商一致,企业不能单方面把技术岗员工,强行调去流水线作为施压手段。
企业经营困难,也不是试用期随意辞退员工的合法理由。
如果要做大规模经济性裁员,要履行工会报备、向劳动部门报告的法定程序,而这次107人的解除,走的却是一对一协商劝退的路子,法律层面本身就充满争议。
8月25日,常州人社局最早的通报是,协商方法简单生硬,缺乏充分有效沟通,造成不良影响,并没有直接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结论 。
所以,虽然现在企业已经有了内部处罚行为,但大家更想要的官方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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