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几块钱的竹玩具,因为声音像余承东的“哇哇”声被网友玩梗,华为法务下场投诉下架。
然后,销量暴涨了。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越禁越火”。
“竹知了”,一种传统发声玩具,摇起来声音连续高亢,像极了华为发布会上观众自发的惊叹声。网友把玩具画面和“一千万以内最好的SUV”等余承东名场面剪在一起,配上“一千万以内最好的玩具”文案,一夜之间刷屏了。
紧接着,华为法务出手了。以“刻意采取暗喻影射、谐音、魔改音频等隐晦方式,戏谑、丑化、嘲讽企业及企业家”为由,向平台批量投诉。大量视频被下架,连单纯分享怀旧玩具的内容也被误伤。
然后事情就失控了。
下架触发了“史翠珊效应”——越想压,传得越广。事件冲上热搜后,“竹知了”销量暴涨近50万件,商家纷纷打出“遥遥领先”“余音绕梁”等标题,投诉反而成了最强带货。
有律师说名誉侵权不以直接点名为前提,通过语境和元素组合让公众识别出特定主体,也可能构成侵权。这个说法在法律上站得住脚。
但舆论场给出了另一个答案。评论区反复出现的对比是:当年雷军被全网鬼畜“Are you OK”,他选择自嘲接梗,段子反而成了小米亲民符号。
一个是“法理赢了,人心输了”,一个是“跟着网友一起笑,反而没人笑了”。
一个几块钱的竹玩具,吵到最后已经跟玩具没什么关系了。它只是刚好卡在了一个边界模糊的地方:哪句玩笑算幽默,哪句算冒犯;哪次维权算正当,哪次算过界。
答案可能得靠一次次“吵出来”,靠事后总结,没法事先规定。竹知了不响了,但这个问号还在空中转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