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美国人均月收入的中位数是5000美元,我们中位数是3000人民币,分别在两国超市的购买力是一样的吗?如果以我们中位月入3000元的口径,那美国就不是5000 美元了。美国人均现金可支配收入中位数按名义汇率算也不过我们的4.7倍。放入同一套日常消费篮子后,差距更会明显收窄:实际购买力约为中国的1.52-1.71倍。美国普通居民收入购买力更强,但远不是“5000美元vs3000元”的10倍级差距;高物价和高租金会显著压缩美元收入优势。
“美国人均月收入中位数5000美元,对应的是25年美国全职工资薪金的周薪中位数1204美元,约合5000美元/月,统计对象是全职劳动者。而“中国中位数3000元人民币”,对应的是25年国家统计局住户抽样调查中的数据,也就是36231元/12=3019元/月,统计对象是住户全体成员,包括老人儿童等没有劳动收入的人。一个是“全职雇员挣多少钱”,一个是“全部居民摊到每个人后可支配多少钱”。如果拿前者和后者直接比,结论第一步就偏了。
要比较“普通居民在本国超市和日常生活中的购买力”,收入端必须先统一。美国不能用全职雇员工资,而应改用同类住户调查数据,也就是美国劳工统计局的CE数据,就是住户现金收入口径,目前最新完整年度数据截止到24年,所以中美比较也可以统一放在24年。美国的这个数据,人均现金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21547.30 美元(人民币153453 元),月人均约1795.61美元(人民币12788元)。而中国方面对应的中位数约32651.33元,月人均约2721元。按年平均名义汇率折人民币,美国现金中位收入约为中国的4.7倍。但这还只是收入差距,不是购买力差距,因为两国物价差距不小。
如果只看“超市”容易把问题说窄,因为普通家庭不是只买米面肉蛋奶,还要支付交通、通信、医疗、教育等,我用两个标准三人家庭月度篮子:ORCB和TRCB。ORCB可以理解为“自有住房家庭经常消费篮子”,TRCB可以理解为“租房家庭经常消费篮子”。这两个篮子的来源不是官方PPP,也不是单纯按汇率折算,而是按同一套标准三人家庭消费清单整理。为什么要同时看ORCB和TRCB?因为中美住房所有权结构不同。根据CE报告,美国住户自有住房率约为65%,租住率约为35%。而基于中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中国家庭租房率不到15%。如果进一步看城市家庭户,租房比例会更高一些,但整体仍明显低于美国。若只用自住篮子,会低估美国租户面对的压力;若只用租房篮子,又会高估中国大量自有住房家庭的压力。所以必须分ORCB和TRCB两个维度看。按24年价格整理后,标准三人家庭月度ORCB中国为5922.93元,美国为16319.75元,美国价格为中国的2.76倍。TRCB中国为7824.44元,美国为24268.86元,美国价格为中国的3.10倍。
那么中美居民中位收入购买力的计算简单公式:收入购买力=年人均现金可支配收入x3/标准三人家庭年度篮子价格。它的含义是如果一个三人家庭每个成员都取得该经济体的人均现金可支配收入,一年能覆盖多少套本国标准三人家庭年度消费篮子。按ORCB,也就是自有住房家庭经常消费篮子,美国人均收入购买力为3.01倍ORCB,美国中位收入购买力为2.35倍ORCB;中国人均收入购买力为1.64倍ORCB,中位收入购买力约为1.38倍ORCB。换句话说,在自有住房维度,美国中位居民购买力仍高于中国,大约是中国现金中位购买力的1.71倍(平均购买力1.84倍)。
按TRCB,也就是租房家庭经常消费篮子,美国平均收入购买力约为2.03倍TRCB,中位收入购买力约为1.58倍TRCB;中国平均收入购买力约为1.24倍TRCB,中位收入购买力约为1.04倍TRCB。在租房维度,美国中位居民购买力仍高于中国,但优势缩小到约1.52倍(平均购买力1.64倍)。
这就能回答原问题了,两国超市和日常生活购买力并不一样,美国居民收入优势是真实存在的;但这种优势绝不是“5000美元对3000元”的10倍以上。而是大约只有1.5到1.7倍。所以,这个问题最该纠正的不是一个数字,而是一整套比较方法。美国全职雇员工资中位数不能和中国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直接比,名义汇率收入也不能等同于生活购买力,超市购物成本更不等于日常生活成本。把口径摆正以后,结论也就清楚了:虽然美国普通居民名义收入数倍于中国,但高物价和高租金会显著压缩购买力优势。
